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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锦衣夜行 于 2010-12-16 18:54 编辑
在这样寒冷的季节里我是不愿意思考太多,不愿意书写的。但现在却恰巧有一些强烈到不吐不快的情感需要讲出来,更巧的是在这里在这一刻没有一个人听我诉说,最巧的是正好在这个时候我身边没有纸没有笔,有的只是一台电脑一包烟。当然,我可以像传说中的那样把一切融进烟里吸进肺里放在离心脏最近的地方。我不这样做,因为我始终认为这种浪漫到有点发虚的方式不利于我思路的延伸,更不能让我更好的记住它。
我要说的是我媳妇,其实我已经很长时间没在文字里提到我媳妇了,一是媳妇是我的我多爱我媳妇没必要让太多人知道,二是我觉得娃都有了也算老夫老妻了抱抱就可以了没必要大费周章的写出来。可有句话叫小别胜新婚,几天不见我一下回想起媳妇如此多的好,所有东西又被我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酝酿的滋味醇厚。所以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有点小二的男人。在的时候不好好疼,等稍稍领悟的时候媳妇又不在身边了,等再次见到媳妇肯定又咋呼着宝贝想死我了。世间男人大概都这样,所以才会出现了小别胜新婚这样极具概括性和普遍实用性的精辟字句。
我和媳妇是很有缘分的,在原来的公司我入职那会因为有事晚到了几天,媳妇也是,就这样我们同一天到了公司。我那时是大学刚刚半路辍学,心里对大学生莫名的敌视成分很大,恰巧我媳妇是大学生,这就是说我们没了一见钟情的可能。当然,我媳妇是否第一眼就爱上了我直到今天也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这在我们的婚姻史上仍是一个未解之谜。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深入的讨论过很多次,我认为是媳妇先爱上的我,媳妇的观点与我相反,这是我们结婚以来第一次没能达成一致的事情。我本是有心拿出大男子汉的风度稍作妥协的,但转念一想这事只要一松口就定下了一辈子也别想翻案了,这个问题上,必须得立场坚定。那天的现员工入职接风宴很丰盛,满桌的海鲜充分的显示出了一个近海城市的大方和豪迈。不爱吃海鲜的我低着头闷闷的喝酒,用我媳妇的话说当时那叫个酷啊。
入职之后是为期七天的培训,当我看到一个年销售额不足一亿的公司的培训材料上写着十年内进入500强之后,就对这样的培训在业提不起兴趣。相比之下刚刚毕业的媳妇是乐观的是向上的是好同志,整天埋头苦读做笔记,绝对好学生的范儿。那时我刚刚失恋,虽然不痛不痒但无聊的培训必须让我酝酿出一些小小的悲伤来自娱自乐。看,多怪异的说法,不过,我那时确实是这样做的。当我发现悲伤也不能把无聊扼杀的时候培训还没结束,百无聊赖之时我看到了那时无辜的受害者——我媳妇。“哎,姐姐,姐姐,问你个问题。”“一边去,没空"“我告诉你个事啊,我每次追女孩子都会给她买棒棒糖,然后告诉她我对自己承诺碰上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时候一定要给她买棒棒糖,最终要的是,一定要让她知道这是这辈子送的第一个。够浪漫吧。”迎接我的是媳妇的白眼。。。。。。
我如此的另人讨厌,如此的向无赖,但我们培训结束后我们四个新员工凑钱吃饭的时候媳妇还是无怨无悔的把我那份钱给拿了。当然,这和我当时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有一定的关系,也或者,媳妇那时候就爱上我了。之后我们四个被分到了不同的地方。
年终公司新员工军训,那时候苦啊,下着大雪四点钟拉练啊,一气来回二十里路啊。那时我们分三个队,相互之间有个对比看哪个到最后分数高,我和媳妇被分到了一个队。于是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我们产生了深厚的同志友谊,然后在同一个战壕里我们共同努力下把友情培养成了爱情。
今天时间紧,暂时只能写到产生爱情这里,可以算是结婚前传。
对媳妇,我是深爱的,是歉疚的。在这个世界上,我再也找不出另一个这么好的女人做媳妇了。其实,媳妇也再也也找不出另一个对她这么好的男人做老公了,这事儿,她不说,我也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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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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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的俩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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