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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10-11 14: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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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到底是什么东东?
城管又打人了,并把市民打成伤残。南京栖霞城管的暴行,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怒、全国媒体的谴责。
一年半前,我在百度输入“城管打人”四个关键词,用时0001秒,找到了相关网页28万6千篇。今天,我又一次百度百度一下,“找到相关网页约1,000,000篇,用时0001秒”,已经达到100万个网页,增加了71万4千个网易。可见我们的城管给媒体带来了多大的新闻效应,给我们的城市带来了多大的不和谐因素,给我们市民带来了多少危害。
那城管为什么敢于打人?城管到底是什么东东?
国际人权宣言规定,生存权是第一人权,也是最基本的人权,其他所有人权均建立在生存权的基础上任何行政权都必须首先尊重人的生存权,当然也包括城管的城市管理权吃饭,养家糊口是硬道理,任何影响生存权的法律都是违背基人权的。如果不是生死抉择的危机时刻,崔英杰这些女人们会冒杀头的危险横刀相向吗?
假如我们追究一下对无证商贩的行政执法权归属问题,突然发现这样一个奇怪现象:如果商贩无证经营,应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执法,城管根本没有执法的资格;如果城管行使了某些权力,比如没收工具和商品,开具罚款单,属于典型的越权管辖和执法;所以一方面是工商行政机构的管理缺位,另一方面是城管的越权违法执法
城市管理,各类政府机构分工本来很明细。治安有公安局;市场管理有工商和税务;城市清洁有环卫;环境有环保;城建有建设局;但就是没有一个归口部门进行综合管理,于是,"城管"这个怪胎就应运而生了
城管们的收入来自哪里?工资靠他们那顶“大盖帽”来创收,灰色收入在最低层的老百姓身上榨取,从所谓的罚款中提成。所以罚没成为城管们主要的管理手段,在一些地方,城管几乎被社会普遍的认为是一群肆无忌惮的打着法律旗号的披着合法外衣的“匪帮”!请看:他们打着“综合执法”之名,将下岗职工和残疾人经营的修鞋修车摊点强行霸占,然后拿出来公开拍卖;有的收走拉走摘掉经营者的广告牌和门头牌照,然后强迫经营户到城管指定地点制作和收费;在"执法"时一路汽笛狂响,呼啸而过;只要城管出现在哪里,那里就尘土飞扬,鸡飞狗跳;城管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掀摊子、砸店子、赶贩子,抡棍子,扬膀子,折秤杆子,无所不用其极
相当数量的城管队伍只管别人却不受人管制、监督的“无冕太上皇”。城管打人,公安局的没权也不敢处理。一个靠“食利”手段把生存成本敛财途径转嫁和建立在底层民众的部门,一个没有监督的"执法"机构,有恃无恐,横行霸道,鱼肉百姓也将是必然的结果
他们的上级或监管者认为,暴力执法和强人行经在所难免,他们的借口是“文明就不能执法,执法就不能文明”
我们不禁要问:城管究竟是什么玩意?城管究竟是为谁执法?城管究竟执的是哪家的法?三个代表谆谆教导我们:"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此野蛮的手段来管理一个个希望建设成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大都市,起码的文明怎么体现?
一座城市的硬件搞好了,并不代表这座城市就现代化和文明了我想起不久前一区委书记对我说的话:"我们没到美国,不知道人家的城市是什么样;我们到了美国,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城市文明!我们距离现代文明还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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