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利剑惩“蝇贪” 查处惠民资金“小官贪腐”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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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4 21:0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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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坡垭村2名村干部合伙套取贪污15750元低保金已全部追缴到位,给予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乡党委还免去了刘某、李某的村书记、村妇联主任职务。”日前,郧西县六郎乡纪委书记王传林向县纪委“涉农”专项整治工作组汇报该乡今年查处的一个惠民资金使用中的违纪案件。

今年以来,针对基层群众信访反映“涉农”问题突出和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惠民资金使用管理中‘苍蝇式腐败’较为突出的情况,郧西县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查处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结合“7+1”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蝇贪蚁腐”,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元至11月,郧西县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惠民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共问责追责48人,追缴违规违纪资金67479651元。其中立案4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已立案正在处理9人,既给予党政纪处分又给予组织处理7人,点名道姓曝光8起基层干部虚报套取国家低保、五保、退耕还林等惠民资金违纪典型案例,形成了有力震慑。

问题线索大摸排。以开展“涉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基层“小官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对群众举报、网络反映、媒体曝光以及其他执纪执法部门移交的反映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大摸排”,重点针对反映“低保金、五保供养、高龄补贴、粮食‘两补’、燃油补贴、农机购置、退耕还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惠民资金使用管理中,基层干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违规享受”等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筛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切实做到问题线索无遗漏、不放过。全年共排查出涉及“涉农”和“惠民资金”方面的问题线索58件,其中涉及乡村组干部问题线索42件。

整合力量快查办。根据职责权限,将涉及惠民资金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及时转办查处。对反映村、社区一般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转交乡镇(场、区)纪委予以查办;对反映部门公务人员及村、社区主职干部,以及涉及资金较大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查办。同时,打破委局机关科室、派出纪工委界限,将三个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三个派出纪工委整合成若干个案件调查组,集中“火力”快速核查问题线索,严查快处违纪违规问题。今年以来,共初查核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线索125件,其中涉及“惠民资金”问题线索58件。

严肃查处成效显。针对查实的“涉农”领域和“惠民资金使用管理”中贪挪挤占补贴资金和违规申报、违规领取、违规享受问题、侵占农村集体“三资”谋取利益及基层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严字当头,严厉惩处不手软。2015年,郧西县纪委监察局共立案查处城乡低保资金类违规违纪问题27人,已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已立案正处理中7人,收缴违规资金406060元;立案查处粮食“两补”资金类违规违纪问题3人,已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收缴违规资金15978051元;查处高龄补贴资金类违规违纪问题1人,已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收缴违规资金15032元;查处住房保障资金类违规违纪问题1人,收缴违规资金3120元;查处燃油补贴资金类违规违纪问题1人,收缴违规资金52000元;查处农机购置、退耕还林等其他惠民资金类违规违纪问题11人,已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收缴违规资金38804元。

健全机制促长效。在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腐败问题的同时,郧西县还着力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健全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完善《郧西县财政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出台《郧西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郧西县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低保规范管理的通知》、《郧西县住房保障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规定。同时,将“涉农”专项整治及惠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乡镇及县直职能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其它专项整治工作中统筹推进,积极探索对惠民资金使用管理各个环节的“再监督再检查”方法措施,以从根本有效防治基层党员干部在惠民资金使用管理中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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