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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弟弟无证,哥哥竟然换了座位让其驾驶,这一幕被民警的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来,兄弟俩人都难逃法律制裁。”10月14日,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人何某国处以罚款1000元;对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人何某志处以重罚2000元之处罚。 2015年10月14日9时许,郧西交警一中队民警在郧西城区牵牛大道路段执勤巡逻时,何某国驾驶一辆鄂CM8791号大众“迈腾”牌小轿车由城区滨河路往牵牛大道方向行驶,行至牵牛大道路段,因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其哥何某志系2014年12月19日初次领取C1证,实习期至2015年12月19日,涉嫌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弟弟何某国驾驶的违法行为。当日,两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15日上午,郧西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何某国、何某志作出上述重罚。(交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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