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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下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柯贤权带领法制室主任耿毅将三天前事故处理民警金本红拒收的3000元酬金如数退还“森琴小吃店”朋立国妻子手中,并表示公安交警一定会依法公正办案的,请她放心,朋某的妻子感动不已,深深地表达了对民警金本红的敬意。
据了解,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金本红于2014年10月30日上午在处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拒收当事人朋立国酬金3000元,当时,当事人朋立国找到办案民警金本红,将3000元酬金塞给他,希望在事故处理中给予关照。金本红当场严辞拒绝,但朋立国不听劝告,执意将酬金留下后才离开。金本红第一时间将3000元钱酬金上交大队。此举,充分展现了郧西交警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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