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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发[2014]67号文件)要求,县人社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抓政策宣传。组织力量,会同乡镇、村、社区,向广大城镇居民宣传医保参保范围、缴费标准、时间和报销待遇等政策规定,提高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抓工作推进。人社局及所属医保局、人社所组建专班,深入基层,加强与乡镇、社区和财政所的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推动参保缴费工作按时完成。
抓好业务经办。政务中心人社局医保窗口及时与人社所、社区工作沟通和衔接,全面完整核录参保信息,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据悉,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两档:90元/人·年和210元/人·年(选择二档60周岁及以上老人缴费为140元/人·年);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2014年9月1日至10月30日参保缴费,11月20日前完成参保人员信息录入,11月30日前完成参保资金上缴财政社保专户,确保参保居民按时享受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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