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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20多位摩托车业主到县物价局投诉办理摩托车驾证要交600元,认为收费偏高的问题。县物价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核实,近几年全县摩托车被盗情况严重,影响了群众财产安全,为切实加强摩托车安全管理,县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机动车管理有关规定,对摩托车落户进行实名销售管理,并依照政策收取证照办理费用。
一是收取600元/人培训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规〔2012〕138号)文件规定,摩托车办驾驶证需理论培训25学时、标准为35元/学时;操作培训28学时、标准为15元/学时。而两驾校在培训时按周一、周二理论学习12小时收42元,周三至周五操作培训18小时收270元,两项应收312元,实际收取278元(学会为止,实行学员包干收费)。
二是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5〕4号),培训办证时代收了交通法规考试费120元/人次、场内驾驶考试费50元/人次、道路驾驶考试费80元/人次,合计250元;实习标志牌17元、体检费35元以及车辆检测费60元、拓号费20元、书本费10元。合计应代收了392元,而实际代收322元。
通过以上调查,从政策上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符合文件规定,代收费存在一些问题。县物价局与交警部门、驾校等进行沟通,免去了实习标志牌、书费、体检费等费用,收费总额由600元/人降为530元/人。对另外收取牌照支架、驾协费予以取消。将照相费由30元/人降为10元/人,并实行自愿原则。
7月7日下午,召开由21位业主参加的座谈会,讲明政策,征求了业主处理意见,业主们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认为物价部门解决问题迅速,政策宣传明了,交警部门际解决问题立足实,一起群访事件被快速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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