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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蔬菜以“好香口”品牌著称,在十堰乃至湖北都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进一步扩大“好香口”品牌效应。6月26日,郧西县在香口乡举行“好香口”集体商标授权使用仪式。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到会指导。
商标注册单位郧西县兴农蔬菜专业合作社分别与十堰市新合作、寿康、丰融超市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
郧西城区平价菜店数十家以及郑先华、肖志斌、郭喜吉等十几个家庭农场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并向其授权颁发“好香口”集体商标使用证书,标志着郧西县“好香口”集体商标从注册到使用,已全面铺开,被授权单位也率先获得商标使用权。
据悉,“好香口”集体商标是由郧西县兴农蔬菜专业合作社于2010年4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经过初审、驳回、复审、公告等环节,历时四年申报成功。“好香口”商标权属于该合作社的全体社员,使用“好香口”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应符合无公害蔬菜质量标准。“好香口”集体商标的成功注册,填补了鄂西北地区一项知识产权空白,使我县地产蔬菜有了一张特殊的“身份证”,对促进郧西县蔬菜产业做大做强做响和农民持续增收,推动蔬菜产业实施品牌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上,县工商局、县蔬菜办相关负责人要求商标注册人要加强对商标使用人的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加强质量监管,从事蔬菜产业种植、加工、销售的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主及种植大户要特别珍惜这块来之不易的“好香口”商标,大力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质量标准种植,齐心协力把“好香口”打造成十堰蔬菜的“金字招牌”,确保广大市民吃上安全优质的“好香口”牌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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