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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又见036(陈永刚)在本论胡言乱语,拿郧西举办七夕文化节值不值说事。此人太没意思,老是换个马甲,发帖恶意攻击家乡,然后自然炒作。然后,郧西滚滚向前发展的潮流,岂是陈永刚之流所能阻挡得了的。在此,引用一帖,让大家看清此人何等货色。
帖文来源: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14/64/57/21html
陈永刚何许人也?/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陈永刚,1971年生,郧西县土门镇麦峪河人。网络用名:零点三六(036)、马甲:郧西石头、新浪博客:散步的猪、网上公开咨询电话:13986910730(好像打不通)。在天涯、中国网、新华社区、网易、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车城论坛、车城网友论坛、郧西论坛、东湖社区等网络虚拟社区均有注册。
陈永刚对家乡的"恩怨情仇"
陈永刚本是原郧西县一建公司下岗职工,受惠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后来成为了家境殷实的小康一族。从其2009年3月26日在"天涯时空"发的《一纸说明难倒一方为官,两张罚单牵出千万巨贪!》的帖文(以下简称《一纸》)中可以看出,陈对家乡难以释怀的"杯葛"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
一是因当时一建公司改制,所提建议未被采纳,而对时任建设局负责人有所看法;
二是城建局下属的郧西县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对其违法装修装饰工程进行处罚,后诉诸法院强制执行,自认为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法制的不公;
三是因竞买原郧西县印刷厂(属建设局所辖)的土地,而与鑫运公司产生经济纠纷,形成相应的债务债权诉讼,认为其中存在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同时感受到自己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这几个方面的问题,矛头都指向了当时的建设局和建设局负责人,由此对该局负责人进行了长达数年的"网上追杀"和反复举报。由关注该负责人的一举一动,附带关注郧西的点点滴滴,并在所注册的各个论坛中进行转载,在随后的跟帖中随意加以妄想、猜测和评论。
其在《一纸》帖文中如此坦露心声:只有拿掉贪官的权利才得以安身立命网报官贪只是一种形式罢了郧西检察院不作为市检察院我没指望我已举报省检察院,看贪官是怎样现形吧若贪官能摆平省检察院我就任命从此亡命天涯,隐姓埋名,不问世事网络反腐败,就是群众反腐败作用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别说官员看不到,其实领导对网上舆论一清二楚如果某腐败官员被网住了,它的好日子就不长了
面对数年的网络讨伐、而"对手"却一路升迁,几年努力付诸东流,陈永刚的心态发生变化,自在情理之中。对于一个长期生活在社会阴暗角落、戴着变色眼镜看世界,看到的世界自然是灰暗的了!
因"郧西石头"而闻名天涯
2009年6月一场天涯论战,把郧西县推到网络舆论的风口浪尖上,随着县委书记、县长双双调离而得以平息。在当时郧西干部调整交接会上,市委主要领导对这起网络事件如此定性:两位同志(指书记、县长)工作上的矛盾,有性格的问题,有性情的问题,有沟通不够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有体制和机制的问题,以致个别人钻了矛盾的空子,并利用矛盾、利用网络加以放大,使班子团结受到影响,使矛盾程度加倍放大,也有人扭曲了基本诉求。现在回过头来看,教训深刻。
在这起对当事人教训极为深刻的网络事件中,网名为"郧西石头"的网友在天涯社区之"天涯时空"、"江湖传媒"等栏目中不断转帖,不断跟帖,同时把自已的"对手"不断曝光,在整个事件的升级、恶化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而声名鹊起。网友"mianhuaqiu123456"2009年06月11时15:27:45在当时的跟帖中分析:
该帖估计通过不断刷新网页页面的方式,目前已经创造出14000多次点击率,发帖总量达到280多篇,但只有33人注册发帖,其中,"郧西石头"跟帖高达125篇,"036"跟帖44篇,内容基本上都是重复的。
笔者由于工作关系的缘故,当时对相应的帖子也颇为关注,并保存了相关页面和绝大多数跟帖。今天又从电脑中翻出来,通过对"郧西石头"的跟帖分析,特别是留下的咨询电话(13986910730)与"036"在另外帖文中留下的电话一致,基本可以断定:"郧西石头"就是陈永刚本人,是036的一个马甲而已。大家再看看前述网友的分析,陈永刚采取重复跟帖、变换马甲跟帖,达到一半以上,混淆视听、推波助澜,最终带给郧西的是官场动荡、人心一度惶惶。陈永刚虽然如此作为,但郧西官方并没有对其网络搅局作过任何追究。或许,一时的快感纵容了陈永刚在网络上的肆无忌惮。
因一起治安处罚案件而"真名"远扬
在09年6月网络事件尘埃落定8个月之后,3月5日,因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谢湘佑、记者耿红仁的一篇《湖北郧西县网友发帖质疑形象工程遭跨县拘捕》(不知"拘捕"与"拘留"有什么区别?不知该媒体跨省、跨市、跨县"追杀"用意何在?)的文章在多家门户网站转载,而让陈永刚"真名"顿现,远扬全球。
从陈永刚本人的新浪博客《散步的猪》以及车城网友论坛中的帖子可以发现,陈永刚一直在关注郧西的七夕文化以及相应项目建设,由最初对荆门理工学院杜汉华教授的无端攻击(牛郎织女传说本属神话传说,至今对其发源地之争并无定论,杜教授在多地的学术探讨当属"百家争鸣",至于各地对其学术观点如何吸收和转化又另当别论),到妄加揣测郧西动用2亿元扶贫款搞形象工程建设(请在扶贫部门工作的网友证实:一个扶贫县一年的扶贫款到底有多少?如今又有谁敢随便挪用?怎么挪用得了?),后来又扩大到融资14亿打造七夕之乡(天河水体景观工程是前任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任上定下的,叶战平书记从发达的十堰市茅箭区临危受命来到贫困县郧西时,其中的滨河东路现名为"七夕大道"的路基工程已近尾声,天河翻板坝工程已经武大设计总院几番规划、论证,定下的二十多个市政项目可能需要五至七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完成,新闻宣传中的14亿投资应该是规划总投资,绝大多数需要市场融资),这些都属于其言论自由和正常的舆论监督,并无可厚非。至于是否是"形象工程",请一直追问"真相"的网友和媒体,深入郧西做一次实地调查和民意调查,不就真相大白了?郧西一年来的巨大变化(不只城市形象、还有人心的凝聚)、郧西对七夕文化的开发,正愁没人宣传呢!
稍具法律常识的网友都知道,侮辱、诽谤属于自诉案件,被侮辱、诽谤人不报案、不起诉,公安或法院是不会主动去受理的。陈永刚被行政拘留,应该是相关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所做出的。对其侮辱、诽谤的言论,相信公安网监部门都有备份。十堰市公安局作出的对陈永刚一案复核决定,可能是郧西县公安局在执法程序上存在瑕疵,实体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相信重获自由身的陈永刚,在网络这个虚拟空间自由弛骋的时候,懂得尊重他人、尊重他人人格尊严;懂得遵守法律、在守法的前提下,享受网络文明带来的惬意!
网络是把"双刃剑",说不定哪天就会刺伤你我。公平和自由是相对的,必须建立在道德和法制之上。缺乏理性、缺少平和,唯有偏执、唯有狂热,何时方能建立起代网络文明?又何谈现代民主与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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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立派
.36我们还是都36(算了)吧
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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