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作案!两男子在汉江电鱼被郧西**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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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7 16:38: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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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unliwa 于 2021-6-17 16:40 编辑

共守十年约,同护长江鱼。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工作启动以来,湖北郧西公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在辖区汉江流域开展常态化巡查、普法宣传、立案查处等,确保全县禁捕退捕工作取得长期稳定成效,筑牢汉江生态屏障。


近日,有村民以身试法,携带电鱼工具到汉江电捕鱼,不料,被民警逮个正着。6月8日,郧西警方通过加强沿河巡逻,快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当日9时许,郧西县公安局涧池派出所泥河口村驻村辅警王磊和村书记王天洪在辖区沿江路开展巡查,远远就看到江边有人背着背包,手持“长棍”,疑似在捕鱼。

二人走近一看,确实有一位男子在电捕鱼,便立即上前,将嫌疑人龚某抓获,随后将情况汇报给涧池派出所值班民警。

民警及时赶到现场,通过讯问,嫌疑人龚某供出了自己的同伙吴某,随后,民警将嫌疑人吴某一并抓获,现场查获电鱼工具电瓶、逆变器和渔网等装置,缴获24.55kg的野生汉江鱼。

据吴某、龚某交代,其二人是陕西省旬阳县人,6月7日晚,二人驾车从旬阳县蜀河镇出发,顺汉江往下走。8日上午到达郧西县涧池乡境内,发现孤山电站下游水比较浅,于是就到河边去电鱼,没想到会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

目前,吴某、龚某因非法捕捞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非法电捕鱼会使河内鱼类及其他生物死亡,进而导致水体变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此外,捕鱼人员稍有操作不当易导致触电,引发安全隐患。若广大群众发现有人非法捕鱼,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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