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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一公司的员工对外销售公司产品,本来是15万一吨,员工却签订阴阳合同,只给公司12万。最终,该员工被警方查了个正着。
今年2月,郧西某科技公司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自身经营逐步步入正轨,但效益未见明显提升。正当公司百思不得其解之际,一条私人账户给公司对公账户打款的银行流水引起了公司财务人员关注。
2020年,该公司与江西某公司签订了熔喷布购销合同,不过货款却是通过一个私人账户打款给自己对公账户。公司负责人遂找到当时接洽此笔业务的员工李某,李某面对公司询问,坚称该笔业务是正常业务,账目没有问题。一时间,此事陷入僵局。该公司苦于无有效手段查实此事,遂找到郧西县公安局求助。
接报警后,郧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速既成立专班展开调查工作。经查,2020年3月,郧西某科技公司员工李某,代表公司跟深圳某公司、江西某公司签订熔喷布购销合同,并在自己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对方公司负责人商谈以实际15万元每吨价格,合同签订12万元每吨价格销售熔喷布,通过隐瞒实价,抬高成交价这种“阴阳合同”手法,将差额部分货款据为己有。
前不久,**通知李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证据面前,李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李某利用公权给自己谋私利,严重侵害了所在公司利益,给当地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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