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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05pt]9[size=105pt]日,郧西县城关镇东方社区一组居民刘一明从郧西县法院领到儿子抚养权的民事判决书。至此,郧西县一女三易嫁:嫁妹夫、丈夫、姐夫;丈夫疑子非亲生,离婚后却争抚养案落下帷幕。消息不胫而走,人们扼腕叹息引起震动,婚龄青年纷纷引以为戒。[size=105pt] [size=105pt]2001[size=105pt]年12月,刘一明和本县河夹镇王家河村一组女青年王美丽经人介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后,王美丽仍外出打工天各一方,两人交流联系不多。2003年1月20日,两人登记结婚,当时王美丽用妹妹王艳的名字、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与刘一明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的结婚证,因为此前妹妹王艳结婚时不到法定婚龄不能登记而冒用姐姐王美丽的名字、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登记结婚的,在法律上,王美丽在婚前已经与妹夫登记结婚了,此时王美丽已经是第二次结婚了。婚后不久,刘一明与王美丽哥哥王美林产生矛盾,便对王美丽不理不睬,王美丽遂外出到山东打工,刘一明仍在家务农间或到建筑工地务工。2004年11月,王美丽回到家中住家几天后又外出打工。2005年2月8日农历大年三十中午,王美丽离家出走。2005年4月1日,刘一明起诉到郧西县法院要求离婚,经人劝解后撤回起诉。2005年8月,王美丽回家待产,8月8日在该县妇幼保健医院生一男孩。住院生小孩期间,刘一明怀疑不是自己的孩子,对王美丽及婴儿不予理睬,看都没到医院看一眼。王美丽带婴儿出院后回娘家生活,并给婴儿取名王朝。2005年11月14日,王美丽起诉到郧西县法院要求离婚,2005年12月31日,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婴儿随女方生活,男方每年支付3000元扶养费到婴儿18岁止。离婚后,王美丽将孩子交娘家父母照顾,自己仍外出打工,2008年又到陕西省汉中市其姐夫处,因其姐已去世,王美丽又和姐夫成家共同生活。此时,29岁的王美丽已是三婚了。[size=105pt] [size=105pt]2008[size=105pt]年,孩子到了上幼儿园年龄,因王美丽娘家没有幼儿园,且生活条件较差,刘一明遂起诉到郧西县法院,要求抚养孩子。郧西县法院本着有利于孩子生活成长,遂判决变更抚养权,孩子王朝变更由刘一明抚养。[size=105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