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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8 08: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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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外衣下的“人民公社”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来的改革由农村起步,而农村改革的起点正是包产到户。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为中国理顺农村生产关系打开了新路子,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大幕。那么,1982年时,周家庄乡是如何在这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中成了“例外”?
提起此事,周家庄人都会想到雷金河。直到2001年去世前,雷金河一直都是周家庄的灵魂人物。周家庄现在周密分工的最初制定者就是雷金河,1953年,雷金河为首的一班人制定了“干多少活、记多少分”的规定。当时,这样细致的“定额管理”异于全国其他公社。1954年周家庄公社的出工数量比1953年增加了52%。
“雷社长对我们周家庄的贡献太大了,可以说,没有他也许就不会有周家庄的今天。”65岁的周家庄人吴保天说起雷金河,话语中还带有些许崇拜。而周家庄乡现任党委书记雷宗奎就是雷金河的孙子。
“1982年,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是农村的主要形式。不过,我们周家庄集体经济基础比较好,开会讨论是否要分地的时候,绝大多数社员都不愿分地到户。”吴保天说。
“周家庄人民公社成立于1958年,1983年就改为周家庄乡了,自从1953年周家庄实行的就是能够调动每个人劳动积极性的按劳分配的三包一奖生产责任制,这不同于一般人民公社的大锅饭。”周家庄乡党委副书记王月双说。事实上,周家庄人民公社在1983年改为周家庄乡后,记工分,分口粮,集中耕作,统一分配收入的经济形式并没有变动。
允许个体经济的“人民公社”
“要想了解周家庄,就必须转变固有的观念,这里跟其他许多地方真的大不一样。”王月双激动地说,周家庄允许个体自由经济的发展,他们并不乐意叫“人民公社”。
30年的时间,已经让改革开放渗透到了中国的每一个地方,周家庄也不例外。在周家庄,同样有一些人不愿意受集体经济的束缚。范红(化名)就是其中一位。她是二队的社员,在周家庄乡政府附近经营一家商店。范红说,她的商店开业4年了,4年前她到石家庄为做生意的亲戚帮忙,便对做生意产生了兴趣。
“我并不是对周家庄的集体经济模式不满,做生意是我的个人选择,如果不做生意,每个月也能收入千把块钱,并且不用操那么多心,只是我感觉那样的话有点碌碌无为,有点不自由。”范红说。
与过去人民公社不一样,周家庄乡虽然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制,却不控制公民个人财产,到了年底就进行分配。更大的不同在于允许并支持私营经济的发展。范红选择自由是付出一定代价的,因为她每年要向队里交纳1000元的公积金。
根据周家庄乡合作社的规定,每个不参加农业或工业集体劳动的社员,每年必须要向合作社交纳一定数额的公积金,因为他们还享受合作社的各种福利。具体数额为男性每年交1500元,女性每年交1000元(有6岁以下小孩的免交)。
虽然范红现在选择了自己做生意,如果有一天她不想做生意了,依然可以回到周家庄的集体经济中去。河北省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刘增玉曾在2001年调研发现,从1984年到2001年18年间,周家庄的非公经济在全乡经济中的比重一直在20%以上。目前,周家庄从事非公经济的人员占总人口的5%左右,去年非公经济纯收入863万元。
非公经济的增长,虽然没有增加集体收入,但无疑提高了社员的生活水平,而且实行自由的流动政策,也让社员没觉得集体是对他们的一种禁锢。这也让“人民公社”多了一个存在下去的理由。
[ 本帖最后由 2008我笑了笑 于 2008-9-18 08:5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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