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男子遇老骗局30万还是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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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17:5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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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鲍欢
  本报讯“喂,我是公安局的,你涉嫌一起洗钱案……”这是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案。郧西40岁的陈先生就深陷这样的骗局,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先后汇去30万余元后才知被骗。
  接到一个电话,称其涉嫌跨国洗钱
  11月9日上午,正在工地上班的陈先生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您好,您在上海市崇明县用身份证办理了一张电话卡,发布大量不良信息,已经触犯法律。”该工作人员告诉陈先生,电话卡是今年9月21日开通的,并且能说出陈先生的身份证号。“不可能,我今年没去过上海。”面对陈先生的疑惑,对方表示,很可能是不法分子盗用其身份证,“请尽快向崇明县公安局报案。”
  对方立即将电话转过去。陈先生在电话里向警察说明情况,随后电话又转给一自称负责此案的刑侦队李队长。李队长说:“你的身份证还牵扯另外一个案子,涉及金额大,必须配合警方调查。”按照李队长的说法,陈先生的身份证在上海办了一张银行卡,有19个人向这张卡里汇了258万元,涉嫌跨国洗钱,如果判刑至少要蹲17年监狱。
  随后,李队长询问陈先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陈先生有点怀疑。李队长给其报了崇明县公安局的电话,让其查询。
  陈先生拨打过去,对方说是崇明县公安局。陈先生一下子瘫坐在地上,这才深信不疑。
  为证“清白”,汇30万余元后才知被骗
  当天11点多,陈先生再次拨通崇明县公安局电话。李队长告诉他,现在警方已发拘捕令,对其实行抓捕,并发来拘捕令照片。这个案子牵连的人多,不能透露给其他人,所有通话、照片必须删除。
  11月10日,李队长再次打电话称此事已转给林警官负责,并告知林警官的手机号。
  陈先生联系上林警官。林警官说,要证明你的清白,必须进行资产清查,让其把所有存款带在身上。“他还叮嘱说案件必须保密,和谁说就会连累谁。”陈先生说,他就把照片删了,请假回到老家郧西六郎乡。
  11月12日,陈先生拿着所有存款来到郧西县城。当晚,林警官让陈先生向一名叫韩云平的检察长申请资产优先清查,随后将电话转过去。韩检察长在电话中说:“为了防止你转移资产,必须把所有存款汇到指定账户进行清查。”
  随后两天,陈先生先后分3次向对方提供的账户汇去28万多元。“11月17日,林警官又让我往指定账户转2万元。”陈先生说,“转完钱后,我每天给林警官发微信,但他一直没回。11月20日,我给他打电话,但电话一直关机,我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随后,陈先生向郧西县公安局六郎派出所报案。由于案件涉及金额大,目前该案已转至郧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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