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五种交通违法”被重罚1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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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21:3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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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3日,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阮某(男,38岁,香口乡白果树村人)驾驶证过期、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五种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重处1040元罚款,记3分。
  2015年8月4日7时许,阮某驾驶鄂CM0597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郧西县香口乡往观音镇方向行驶,欲到正在施工的郧羊路按装防护栏,行至郧羊路2KM路段,被郧西交警一中队民警错时上岗查获。阮某在其驾驶证(准驾车型D证)过期,保险、年检均都已过期的情况下,在三轮摩托车上加装雨棚,且更换了三轮摩托车发动机(原发动机号:1D100183,更换的发动机号:EH001984)也未及时的到交警大队车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自以为一大早交警未上班,细心的交警一查,发现阮某涉嫌驾驶证过期、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等五种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责令其拆掉三轮载货摩托车雨棚,恢复原状;责令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并依法对阮某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罚款200元、擅自变更机动车外形的罚款200元、擅自更换发动机,未办理变更登记罚款200元及不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处以所交保费120元的两倍罚款240元),合并罚款1040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阮某涉嫌的“五种违法”行为,警方已依法处理到位,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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