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易绿松石不成退款 两微商与郧西男子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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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5 20:1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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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微商通过微信与郧西一男子进行绿松石买卖交易,交易中二人均对其绿松石成品表示不满意,并要求男子退还货款。谁料,男子拒不退还货款,还与二人发生纠纷,并因此失去联系。近日,郧西县公安局涧池派出所民警了解该情况后,经过多方努力协调劝解该男子,成功化解了该起纠纷,为两微商追回了货款损失。
  2016年4月19日,重庆市沙坪坝区男子曲某来到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涧池派出所报警,称其于几天前通过微信与郧西县涧池乡男子张某买卖一批绿松石成品,在交易前张某对其承诺收到货物后若不满意可以退款,于是自己就将5488元微信转账给了张某。收到货后,自己觉得不满意,就拒收了这批货物,并催促张某及时退款,谁料张某迟迟不退还货款,后来向其发消息,张就直接拒收,并失去了联系。
  获悉后,该县涧池派出所民警利用当地人熟、地熟的优势,得知张某人在外地且无法联系。于是民警上门找到了张的父亲张某某,通过一翻耐心细致地劝说工作,张某某联系上了儿子,及时将5488元货款如数返还给了曲某。
  2016年5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女子虞某通过微信平台向郧西县公安局涧池派出所寻求帮助,称其于今年4月份,通过微信交易从郧西县涧池乡张某手中购买了一批绿松石成品,由于货物与其照片中的有差别,自己就退货了。谁料,张某不退还自己的3200元货款,还失去了联系。
  当日,民警通过虞某向其提供的与张某的微信交易聊天记录、货物照片及转账记录找到了张某。张某却坚决否认该次微信交易行为,并声称货物是别人发的,自己并没有收到货款。于是,民警通过多次上门劝解工作,并将交易证据展示给张某看,耐心宣讲法律和做思想工作,张某最终将货款如数归还。
  近日,收到货款后的曲某、虞某,都纷纷对民警为民、高效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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