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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纳入产业扶贫规划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30584户、103520人。为确保贫困人口2018年顺利脱贫,近日,郧西县制定出台产业扶持政策,从今年起整合2亿元资金,用于扶持能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助贫困户增收的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通过产业政策扶持,力争3年内实现贫困户户均年增收1万元以上的目标。 贫困户发展产业扶持政策 马头山羊产业。户新增能繁种羊10只以上,扶持资金5000元;新、改建羊舍30平方米以上,扶持资金1000元,扶持2—4t/h秸秆揉丝机1台。 秦巴黄牛产业类。户新增能繁母牛3头以上,扶持资金5000元。 黑毛猪产业。户新增黑毛猪10头以上(每头15公斤以上),扶持资金4000元;新、改建猪舍30平方米以上,扶持资金1000元。 农家乐产业。对经批准的贫困户新开办农家乐,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带动贫困人口就业3人以上的,验收合格后每户给予1万元的创业扶持。 多种经营。以贫困户家庭为基本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合自身生产、经营的传统种养加工业(传统种植业主要指粮油、蔬菜、核桃、茶叶、中药材等;养殖业主要指羊牛猪、鸡鸭鹅、桑蚕、蜜蜂等;加工业主要指粮油、畜禽、蔬菜等加工)项目进行有机组合,发展多种经营,对年实现净增收1万元可支配收入的贫困户,扶持资金4000元。 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扶持政策 马头山羊产业。对当年销售马头山羊3000只以上,且帮助贫困户销售占50%以上的,扶持资金1万元;对年销售马头山羊5000只以上且帮助贫困户销售占50%以上的,扶持资金3万元。对通过提供技术、订单、能繁种羊、饲草等服务,带动20户以上贫困户发展马头山羊养殖、每户年出栏20只以上、合同签订有效期在2年以上的,扶持资金1万元,扶持2—4t/h秸秆揉丝机1台。对帮助贫困户年提供能繁种羊400只以上,且自有能繁马头山羊种羊200只以上的,每只扶持资金200元(按自有种羊量计算)。对年加工饲草300吨以上、为贫困户提供饲草100吨以上的,扶持资金1万元,扶持2—4t/h秸秆揉丝机和打包机各1台。建立马头山羊产业保险基金100万元,为全县马头山羊统一购买意外死亡保险。 秦巴黄牛产业。对通过提供技术、订单、能繁母牛与饲草等服务,帮助带动贫困户养殖黄牛20户以上、每户年出栏1头以上、合同签订有效期在2年以上的,扶持资金1万元。对帮助贫困户年销售黄牛达100头以上的,扶持资金1万元。 生猪产业。对帮助贫困户年提供猪仔400头以上,且自有能繁母猪20头以上的,扶持资金1万元。当年帮助贫困户销售生猪500头以上的,扶持资金1万元。 蔬菜产业。对按规划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连片发展露地蔬菜基地面积达20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90%以上贫困户土地流转、入股的,常年园每亩扶持资金400元,一季园每亩扶持资金200元。对按规划通过签订订单合同、提供种苗技术服务、指导田间管理等方式,连片发展蔬菜基地面积达20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80%以上贫困户加入合作的,常年园每亩扶持100元,一季园每亩扶持资金50元。对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连片承包经营设施蔬菜基地面积达5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贫困户设施菜地全部流转、入股的,每亩扶持资金500元。 核桃产业。对按规划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连片新建核桃基地面积达30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90%以上贫困户土地流转、入股的,每亩扶持资金300元。对提供补植、保墒、施肥、修剪、嫁接改造、病虫害防治、涂白、抚育等技术和管理服务,连片管护老核桃基地面积达30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90%以上贫困户加入合作的,每亩扶持资金150元。 中药材产业。对按规划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连片发展中药材基地30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90%以上贫困户土地流转、入股的,每亩扶持资金300元。对按规划通过提供种苗技术服务,签订订单合同,组织田间施肥、除草管护等方式,连片发展中药材基地面积达30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80%以上贫困户加入合作的,每亩扶持资金100元。 茶叶产业。对按规划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发展连片茶叶基地10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90%以上贫困户土地全部流转、入股的,每亩扶持资金1000元。对按规划通过提供技术服务,签订茶叶收购加工合同,组织茶农施肥、病虫害防治、除草管护,连片管护茶叶基地100亩以上,且连片区域内90%以上的贫困户参与合作的,每亩扶持资金150元。 桑蚕产业。在桑蚕产业规划区内,对按年度计划新建标准化蚕房的,按300元/平方米扶持;对养蚕户(含贫困户),按140元/张扶持;对桑蚕收购价格低于36元/公斤的,给予适当补贴。对按年度计划安排,指导所服务乡镇桑农进行桑园管理、修剪、施肥、抚育,为该乡镇所有养蚕户养蚕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单张蚕茧产量达30公斤以上的,扶持资金8万元。 农家乐产业。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累计一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按每吸纳一人一次性扶持资金2000元、每个农家乐最高不超过2万元标准,给予吸纳就业扶持。 发展产业扶持方式 贫困户扶持方式。由乡镇(场、区)按照县产业扶贫规划的年度扶持计划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申报当年的产业扶贫计划及扶持资金,由县指挥部审核下达计划。贫困户提出扶持项目申请,帮扶干部确认、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审核、认定,乡镇(场、区)按照县指挥部下达的年度计划核准批复。同时报县精准扶贫产业扶持部备案。县指挥部建立2亿元的产业扶持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各乡镇(场、区)也要设立专户,实行产业扶持资金专户管理。县精准扶贫产业部根据下达的各乡镇年度产业扶持计划,核拨资金到乡镇(场、区)扶贫专户。产业扶持政策采用现金和实物相结合的方式扶持到户,原则上以实物扶持为主,具体办法由乡村两级研究制定。扶持贫困户的资金(实物扶持的折算成现金)以无息借款的方式办理,由所在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与贫困户签订借款合同,并完善借款手续(借款人、被借款人、监管人三方共同签字)。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被借款人,借款贫困户为借款人,村委会为监管人。借款期限按该贫困户计划脱贫时间延后两年,最长不超过5年。到期收回的资金由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存入专户、滚存使用。 经营主体扶持方式。对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市场经营主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实施到位的,按照“经营户提出申请,乡镇村检查验收,县级复核兑现,张榜公示无疑,资金直达到户”的方式扶持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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