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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高婷婷 特约记者 陈猛 报道:心爱的女友不辞而别,想找她的方式很多,但郧西男子小吴却选择用跳楼的方式来吸引警察注意,想让警察帮他找到女友。结果女友没找到,自己却进了派出所。
1989年出生的小吴是郧西人,2013年年底,小吴在十堰城区认识了比他小7岁的女孩小陈,两人很快发展成男女朋友的关系。
6月7日,小吴带着小陈从江苏回到十堰游玩。当天下午,两人入住火车站附近一家宾馆,小吴出去买东西回房间后,发现小陈不见了,同时,不见的还有他的手机和钱包。
小吴顿时慌了神,打女友电话不接,再打关机,他立即去附近寻找,未果。“一年来,我们感情一直不错,我挣得钱都给她花了,她却如此无情,竟然不辞而别。”小吴伤心欲绝。
8日下午,想不开的小吴便去商店买了一把水果刀,到火车站想引起警察注意,来帮助他找到女友,后被火车站民警拦下。因小吴携带的水果刀够不上管制刀具,民警叫来了小吴的家人,将其带走。
一计未成,小吴又生一计。随后,小吴跑到三堰一高楼天台,站在天台上扬言要跳下去。人民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当日值班的所长孔令林立即带领民警赶到现场,会同消防一起对他进行劝导。在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劝说后,小吴放弃了轻生念头。
在派出所,小吴告诉民警,他之所以有两次这样的过激行为,“就是想能引起警察注意帮我找女友”。而让小吴没想到的是,其实他的行为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是可以被处予行政拘留的。在民警的劝说和法律知识宣讲下,小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不会再用这种过激的方式寻找女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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