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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在一本书里偶然读到这样的话,喝红酒的最高境界应该不超过四杯我却不信,决定做个实验,夜里临睡前,喝了五杯下肚,平常都是只喝一杯的,因最近在戒酒,怕自己坚持不了,一向是个做事半途而废的人,遂拿红酒来哄哄肚里的酒虫,想着依这般循序渐进,少了戒酒的痛苦
喝了五杯红酒,果然脑子就不清醒了
但却不是寻常醉酒的症状已是第二次有这样的感觉估计是酒精中毒说不出的一种晕,晕的有些骇怕,像是肌肉被打了麻醉剂,亦像是体内神经麻痹,用一个医学词汇来形容的话,就是小脑性共济失调而且,这种晕是很难让人安然入睡的
遂导致我一夜未眠
临晨一点,我瞪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的一只壁虎,那是前几天一朋友的小孩带来玩落下的此时正拗着身子与尾巴,在它的天地爬行,整个线条呈现为S型,难道它是壁虎里的芙蓉姐姐,在以自己的身材为傲么?小时候做的最残忍的事情,便是与男孩子们一起捉这绿褐色小型化的蜥蜴动物,捉住了不但用小刀割掉它的尾巴,还将它的腿割了下来,身子五马分尸,很有些围剿芙蓉姐姐的哄客们的劲头。长大后每每看到人如此蹂躏人,便看的触目惊心,好在芙蓉一类女子,神经强韧到能跳橡皮筋,我这等敏感脆弱的人,应该多多向她学习,将神经练到刀枪不入。
一直肯定应该是遗传的缘故,天生便会喝酒听母亲讲,我几个月大的时候,闻见了酒香便兴奋的不得了,父亲用筷子头蘸了酒喂我,我眉头都不皱一下,如喝糖水一样抿咂的津津有味父亲便极为高兴,说,这孩子好,像我
五岁那年,家里盖新房,完工的那天,村里乡亲前来祝贺,家里大摆酒宴,我自告奋勇帮父亲敬酒,每桌客人一同敬两杯,村人都晓得我能喝点酒,也就不阻拦,我自然酒兴大发,敬完了酒还意犹未尽,干脆拿了杯子去酒缸舀了半杯,坐在灶堂后边喝边望着灶里的火发呆,母亲那时忙着做菜,没顾上管我,当注意到我的时候,已醉得的不省人事了客人再无心思喝酒,七手八脚将我送到医院,第二天方才清醒过来,母亲后来常说,那一次差点就没有了你至此后来上学,数学成绩极为不好,一看到数字就头疼,我疑心定是那次醉酒笨了大脑
枕边,本雅明坐在《驼背小人》的纸页里,戴着眼镜,讲述着专属于他的一九零零年前后的柏林的童年。是我前几天在一朋友那儿淘来的书我喜欢这本书,书里有数张那个时代的像片与图,诸如西洋景、菜市场、1900年穿着长统靴背着书包上学的孩童,街道上摇手风琴的大胡子艺人。这是一本关于城市孩童生活的时代记录。一直觉的本雅明属于那种德国作家里少有的有幽默感的文字天才,书里,那个喜欢在城市的森林里迷路的孩子,给仙女许愿说,他的愿望是“好好睡个够”,却在成年以后,当他每每“对能有个固定工作、能丰衣足食的”的期望落空以后,才蓦然明白,仙女已 经替他实现了愿望。读到此段,我笑了,我知他在自嘲,其实这个愿望最适合给迟迟睡不着觉的我了,一笑之后,远处的狗吠声从窗外传来,咬住了本雅明带给我微笑之后突如其来的伤痛,并在我的思维上咬出了瘀痕,令我难过起来。拉丁语里有句古话说:“做爱后每一种动物都在伤感”。可伤感难道只有做爱后?每一种迎面邂逅的美皆是如此——与好书,好人,好时光的共处,皆有着与做爱类似的激情。我们伤感,皆因我们抓不住,那美,片刻之后,不是措失街头,便会措失于时间的洪流。
从那次醉酒后,我依然死性不改,每每从学校放学回来,第一件事便是提起酒壶咂几口酒,母亲意识到我嗜酒的严重性,开始藏家里的酒,我再回来的时候,便怎么也找不到酒了,像是陡然丢失了一件心爱之物,沮丧之余还心神不定几天都不愿意跟母亲说话于是很盼望家里来客人,可以沾着光喝两杯十二岁那年的一个冬日,母亲外出了,留我在家照看三岁的小妹,我心里窃喜,四处翻找,终找到母亲藏的酒倒入铜酒壶里,丢入一些红糖,放在火炉里焙热,你不知道,那种酒的滋味有多好,多年以后,喝过了无数种酒,喝过了五粮液贵州茅台,却再也喝不出儿时那酒的味道那天,我一时兴起还找了两个同伴与我共享美酒,是邻居家的两个男孩儿,喝酒前三人发誓,绝不告诉各自的父母然后就你一杯我一杯的将一壶酒全干了,之后,他们说有些难受回去睡觉,睡不多时,都吐了,家长问在哪儿喝的酒,一个抵死不说,一个终当了叛徒和盘托出,母亲回来,我自然少不了一顿喝斥自此,我好喝酒的名声算是在村里传开了,只到现在回去,村里人对这件事还津津乐道
成年以后,我离了家在外面独自闯荡,喝酒终于不再受限制已由最初的嗜酒如命到自然而然的迷恋偶尔回首往事时"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偶尔感知寂寞时" 花间一壶酒, 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 对影成三人",失意时"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得意时"人生得意需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送别时"劝君满盏君莫辞,别后无人共君醉",烦恼时"莫思身边无穷事,且尽生前有限杯",轻狂时"黄金白壁买歌笑,一醉累月轻王侯",只喝到最后,几近绝望对于酒的过于依赖迷恋,让我有些讨厌自己
晚年的川端康成在《睡美人》里写到一个老人,他在黑夜里颤颤微微的摸索沉睡的年轻女子的躯体,想着他的一生,以及他爱过或不曾爱过的女人。我偶在一陌生人的博里读到,说他读这篇小说感觉到不舒服,因觉得不洁。我倒是没觉得不洁,可能和我日常看书的审美趣味有关。我读出反是一种透彻骨髓的大绝望。川端原本便属那种绝望的人,到了《睡美人》,他已绝望到开始撕裂自身。书中的老人,该有着川端自己身上的某一部分暗影吧?也该有着川端自己对自己的厌弃吧?很多时候,人会自己讨厌自己的。正如萨特小说里描绘到的“恶心”,对自己的“恶心”,对万事万物,生存状态的“恶心”。其实,整部《红楼梦》,就是一本绝望之书,字字句句,皆在讲人生虚无,无非一梦,所有的美皆会毁灭,最后会导致“恶心”这种病症。高鄂不曾读通,续了它,怎么能不是狗尾续貂?
为了使自己不至太讨厌自己,我开始试着远离酒精一如恨下心与心爱之人分手,初时,欲罢不能,欲走还留,久了,也就淡然了到如今,喝酒已纯属应酬与现今的人际关系雷同,喝酒只是浅尝辄止一惯的胃在应对难得碰上个心意相投的开怀畅饮更多的时候亦连应酬也不是了,纯粹的身不由己,全因了路人昭知臭名声在外的缘故,想要彻底戒酒已非易事
凌晨三点,酒意渐无,仅有的一点睡意也荡然无存,索性起床上网,找别人的博来看,突然知道博客为什么这么流行,因了全世界的人民皆有窥隐癖,皆是八卦营里的好士兵,爱看一些谁爱过谁,谁又辜负过谁,谁今天脱了,谁和谁上床了,诸如此类的茶后点心。记得以前给一编辑写稿,编辑要我如何如何艳情,我因性子直,就直接告知,那太没品,不是我干的勾当。编辑说,可读者喜欢。我说,那只能证明读者没品味。编辑呵呵,不要瞧不起读者,要知道瞧不起读者就是瞧不起你的钱袋子。我哑然,这倒是说到了根本,那些被商业激素催熟的只能反映市场繁荣的八十年代后作家,之所以维护他那些白痴粉丝,不就是因了经济利益么?粉丝是他的衣食父母。父母可得罪,衣食得罪不得,人人要衣要食要生存。我遂知道自己的蠢,便觉得我的文字唯能给自己看罢了,钱袋子留着别人受用去人生若蜉蝣,处处为泥坑,我只愿呆在自己喜欢的,自觉不错的泥坑里,仰望远处的大树,并与智力相若的蜉蝣相处、嬉戏、争执,而不屑和一堆蠢到不知自己是蜉蝣的蠢货们扎成一堆,营营役役,苟苟且且,庸庸碌碌,平白浪费了泥坑的泥与倾听的耳朵。
胡写了这么多,自己亦不知自己在罗嗦些什仫看来确是酒精中毒了冬天的夜晚,别有一番深沉的意味要是再飘点雪,就更完美了,想到这儿,倒又想起了酒,"红泥小火炉,绿蚁新焙酒,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呵呵
不写了,去看香港烂片,香港烂片,一向很有烂片的敬业精神,有的能笨笨的感动你一下子,有的它干脆能烂到如安眠药,令你睡意沉沉,酣倒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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