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说快乐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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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11:55: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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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公益肯定是苦乐相间的。曾问过朋友,您提倡快乐公益,您那么辛苦,恐怕苦多乐少吧。朋友点头,说即便如此还是要提倡快乐公益,这样参与的人才会多。此中道理我也深知。量力而行、适可而止地做公益或许快乐多一些。象一些民间公益组织的当家人,或者出名的道德模范,压力相当大,还要以坚忍、愉快的形象示人,其难处苦处难对人言,要简单地说他们快乐实在为难。
范仲淹说居高堂之高则忧其君,处江湖之远则忧其民,象我这位朋友正是进亦忧退亦忧的典型。他是当地公益组织的发起人,承担的责任很大,不是说放就能放下来的,量力而行经常是做不到的。他那里已经成了第二民政局,求助要钱的踏破了门槛,老人家愁坏了。而那些被媒体广泛宣传的以利他为特色的道德模范,也经常被索捐、索医、求助所困扰。政府不配合的时候很多,媒体有时添乱,家人不理解,朋友反对,无聊之人捣鬼,这样的事情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江诗信老人生前曾对我讲助学其乐无穷,但是我看他多数时候都是眉头紧锁,很少有笑容。我们真正能做到快乐公益,恐怕要等到许多条件成熟以后,这包括政策法律环境的完善,良性社会心理、社会机制的建立,公益人士从少数派扩展成多数派,公益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等等。
在我的理解里,公益是大事业,不等于简单的捐款捐物,很复杂,公益的乐趣自然也是多层面的,各人的感受也常常是不同的。去年此时我写过这样一段话:


公益应该成为一种社会风尚、社会习俗,成为人们自觉自发的一种生活方式。投身公益活动在利人的同时也应该是利己的。我们要超越捐款捐物、好人好事的层次,在访贫问苦的同时加深自己和同道人士对国情、社会、人生的认识水平,激发和培养对国家社会的责任感、使命感,探索国家变革和进步的思路和途径。我们做公益既是对自己精神的升华,也是对国民思想和道德的启蒙。     


有朋友提倡“帮助他人,快乐自己”,帮助他人的确能让自己有快乐的感受,而公益也有游山玩水的快乐,交朋结友的快乐,还有求知的快乐,成长锻炼的快乐,挑战自我的快乐,乃至净化心灵的快乐,找到人生价值也许还是人生终极价值的快乐。如果能在公益实践中探索真理、求取经世济民之道,即便艰辛备尝也会很快乐。在这个意义上公益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对某些有志之士来说,这样的大事业付出一生都是值得的。报国有门,此贤者之乐: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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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14:27:36 | 只看该作者
抛开了名与利去做公益事业的人才有可能“乐在其中”。

对大多数的人来说,所谓的公益事业只是一个职业而已,或者说只是一个获得报酬的渠道。民政、红十字会、残联、还有什么扶贫基金等等,那一个钱从手上过,不按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而且是层层盘剥,最后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那里,不知道是当初总金额的多少了?从来都只公布捐款的金额,而没有资金流向报告。

从前有“学习雷锋好榜样”的说法,其实真正学雷锋的人很少。有那种快乐的人就更少了。雷锋用自己的钱去做好事,不跟别人借,不跟别人要、力所能及又量力而行。现在做公益事业的人大多是拿一大喇叭在公众场合喊,让别人掏腰包。一不小心的还给别人扣一“没有爱心”的大帽子。这种人不算做好事,也快乐不起来,更没有学习的必要。至于那种为了“名”去做“好事”的人,为名所累,甘苦自知。

咱小老百姓,如果想做一点公益事业。不妨拿自己一小部分的收入,悄悄直接寄到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手中,名字都不要留。有帮助人的快乐,却没有帮助人的烦恼,也许能做到楼主所说的“乐在其中”吧。



   

[ 本帖最后由 林 于 2008-11-16 14: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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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6 21:10: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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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1 14:49: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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