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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郧西二胎、三胎生育政策咨询,回应来了!
您好! 您咨询的“关于郧西二胎、三台生育政策”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禁用词语郧西县委、郧西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0日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该文件是对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一个总体方案,没有细则补贴、奖励政策。主要是“落实便民服务,取消生育证办理;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落实以下奖励政策: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2、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在新生儿出生后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免收出生当年参保费用,享受出生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按政策在县内二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分娩二孩及以上孩次的本县户籍产妇,由产妇户籍地政府给予不低于500元分娩补贴;
4、对在本县已备案托育机构或者取得办学许可证幼儿园入托的政策内本县户籍二孩及以上婴幼儿,每学期由婴幼儿户籍地政府给予不低于500元托育补贴。
郧西县二孩三孩的其他鼓励政策和奖励措施已经纳入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工作中,现正在对奖励对象摸底阶段,对象可以到县卫健局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上报生育基本情况。 办理单位:郧西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 联系电话:0719-623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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