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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县公路路政执法大队联合夹河镇派出所依法处置了一起恶意损毁省道路树、破坏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夹河镇一村民沈某被给予行政拘留7日处罚。
3月13日下午,县公路路政执法大队羊尾中队在省道油兰公路巡查时,发现118K+400M右侧公路路树被人为损毁。经路政人员现场勘查,被损毁的路树总计50株,其中红叶石楠27株,香花槐23株。路政人员在寻找当事人无果的情况下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经过办案**侦查,发现夹河镇大王沟村村民沈某有重大嫌疑。派出所口头传唤了沈某,经沈某交代,她以新植路树占了其家的地畔为由(原系羊夹路老公路,后由公路局移植土壤复耕为新公路边绿化带),便将其全部损毁。3月29日,夹河镇派出所依法对沈某进行了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通过这起案件的处理,使损毁路树的当事人受到教育和处罚,依法维护路产路权,维护了路政执法的严肃性。同时,郧西路政执法大队也呼吁公路沿线的广大群众,爱护公路绿化,共同营造优美的公路通行环境。若发现有恶意破坏公路绿化的行为,请拨打0719-6227264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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