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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下午2点,郧西县政府依法对非法排污、屡教不改的黄姜生产企业纯阳生化公司采取强制关闭措施。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童胜禄对执法活动进行现场安排部署。
县法院宣读强制执行决定。
受县长冯安龙委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童胜禄亲自带队指挥强制关闭活动。首先,县法院宣读了强制执行决定,县工商局、质监局宣读了对纯阳公司的处罚文书,县环保局宣读了对纯阳公司的排污费征缴和处罚文书,县公安局宣布对24日阻挠执行公务事件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接着,按程序对纯阳公司实施十项强制执行措施,即县丰源供水公司、县供电公司分别依法对纯阳公司实施切除水源、切断电力线路100米和拉走变压器2台,县法院依法封闭水解物生产车间和拆除生产关键设备,工商局、质监局分别对纯阳公司下达吊销营业执照和注销生产许可证,县环保局下达了对纯阳公司征缴199855万元排污费文书,下达了对纯阳公司处以16万元罚款和征缴958001万元滞纳金的处罚文书。
在现场,县法院、经委、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国资公司、供电公司、城关镇、供水公司、天河坪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法院、公安局、环保局执法人员和干警等近100人参加了强制关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