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出台惠农政策落实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复制链接] 0
回复
1578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788

主题

1830

帖子

183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831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2-27 17:44: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郧西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日前,郧西县纪委、监察局出台《惠农政策落实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严肃查处惠农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办法》明确了举报受理范围。即:凡涉及退耕还林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粮食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低保、五保、新农合、医疗救助、民政专项救助、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资金、水库库区移民安置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扶贫等惠农领域的,均可举报。

《办法》要求,要承诺办理、快查快结、及时反馈。受理部门对实名举报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及时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并按程序向交办部门报告;调查结束后,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对一般举报问题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立案的原则上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重大、敏感、典型等问题,应在指定时限内查报结果。县相关职能部门或乡镇(场、区)党委、纪委在举报办理过程中,要加强线索分析、研判,发现涉及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县纪委监察局,严防线索流失。

《办法》规定,对惠农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举报查处属实的,从严处置,决不姑息迁就。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及时立案;情节轻微的,提出组织处理或其他处理建议,由主管部门处理到位;对有关单位或人员作出追缴、没收违纪款项的,应予收缴;对线索明确、群众反映强烈或重复举报较多的匿名举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调查结果。反映问题失实的,则按规定予以澄清。

《办法》规定,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惠农政策落实举报处理工作不重视、处置不及时、办理敷衍塞责、处理不当引发严重后果的一律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时任相关人员责任,又追究现任相关人员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还追究部门的监管责任。

《办法》明确了举报受理渠道。县、乡纪检机构都设有专门信访接待室和举报邮箱,公开举报电话,受理信访举报。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719—6221960;来信地址:郧西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来访接待室地址:郧西县人民政府综合楼210室;举报邮箱:yxxjw6221960@163.com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郧西论坛微信公众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