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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夜,县人社局党委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了《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的制定出台,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重要指示和视察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是革除“四风”之弊的有力抓手,对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制度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人社局局长魏荣冰要求,人社局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负责人,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搞明白哪些字能签、哪些字不能签,哪些“板”能拍、哪些“板”不能拍,特别是本单位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与执行、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做到坚持民主集中制,科学民主依法依规决策。要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要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坚守廉洁从政底线,规范审慎用权;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履行经济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始终做“清醒人”和“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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