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出台《城区犬类及家畜家禽饲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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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21:39: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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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县畜牧局牵头,联合公安、城管、卫生、工商、城关镇及政府法制办正在联合制定《郧西县城区犬类及家畜家禽饲养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将填补我县城区养犬及家畜家禽饲养管理方面的制度空白,规范市民养犬和饲养家畜家禽的行为。  办法将规定所有犬只必须注射狂犬病疫苗,养犬实行审批登记,养犬人需持有养犬证,犬只佩戴犬牌,发生犬只伤人时犬主依法承担医疗费用并赔偿损失,提倡文明养犬行为。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城区内饲养家畜家禽问题,办法明确规定了在县城东方、东营、春桥、校场坡、民联、天河坪、佘家湾7个社区为禁养区,关镇其他各村为家畜家禽限养区,限养区内所饲养家畜家禽必须实行圈养,不可散放。市民可向城管、公安部门投诉、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
  据悉,此办法正在各部门审议之中,有望在10月份正式出台。转自郧西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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