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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10时许,受害人叶某家座机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中犯罪嫌疑人先后冒充医保局和公安部门工作人员,以叶某医保卡涉嫌洗钱,需要调查为由,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进行诈骗。后受害人在东风公司20厂处工行ATM机上,按照对方指令操作转账57900元。据介绍,对方共3人,均为男性,甲自称十堰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讲普通话,乙自称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欧子奇”警官,丙自称刘主任。
8月10日9时许,史某家中座机打来一个电话,自称是十堰市医保局的,说其身份证被人盗用,在北京购买国家一级管制药品新康泰克和麻黄素。对方以“涉嫌洗黑钱”为由,让其按照对方提示操作,在顾家岗建设银行转账,被骗现金11600元。
8月11日8时许,王女士被人发短信冒充医保局人员,以住院费用报销补助为由,在客运南站旁农行自动柜员机转账10550元,后发现被骗。
8月14日10时许,任女士接到一个号码发来的一条“你的医保卡近期出现异常使用将被停卡”的短息。在与对方提供的电话联系后,被一个自称“陈队长”的人以“医保卡被人盗用,买药制毒,补救被查封账户”为由,在柳林沟一农行ATM机按对方提供账号转账后,发现被骗10万元。
8月13日11时许,王某被人冒充法院法官,给其打电话说其医保卡涉嫌犯罪,为了查明案情先交押金。王某按照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在郧县城关以转账的方式被骗现金8000元。
据公安机关统计,仅8月1日至20日20天内,十堰城区及周边县市就发生“医保卡”诈骗案14起,其中张湾辖区发生2起,茅箭辖区发生5起,郧县、郧西、竹山各发生1起,竹溪和丹江口市各发生2起,共骗走市民47万余元。
据警方介绍,此类诈骗案件一般发生在白天,集中在9时至18时之间。犯罪嫌疑人假称受害人医保卡被盗用,然后给受害人一个自称是公安局的电话号码。另一名嫌疑人称受害人身份信息被泄露,为保护其银行卡内的信息,提供一个银行账号,让受害人到ATM机上按其提示进行操作,将卡内的钱转账至指定的卡内,然后将卡内的钱取走。嫌疑人往往结伙作案,密谋策划,一般是一人冒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直接与受害人联系,另一人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人配合。
警方提醒,市民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易相信与“医保卡”有关的电话或短信。
| | (来源:十堰晚报 编辑:沈进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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