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控制目标的截止期限仅剩一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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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12:2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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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25日电 目前,距离住建部要求的各地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截止期限仅剩一周时间,房价调控目标成为各地热议的话题。

  截至24日,公布了2011年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分别为银川、佛山、贵阳、昆明、岳阳、沈阳及太原等七大城市,另外,中新网房产频道获悉,山西省下辖22个城市业已全部公布调控目标。但截止目前,北上广等房地产调控重点城市还均未出台房价目标,随着住建部规定的期限日益临近,预计下周将有多个城市密集出台房价调控目标。

  房地产调控重点城市尚无一出台

  新“国八条”中明确了地方各市新建住房价格参考标准,可从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三方面来确定。据了解,在已出台新“国八条”相关执行细则的城市中,多数参考了这几个标准来控制房价过快上涨。

  目前,在已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中,基本都将房价涨幅控制在10%-15%之内。几个城市都提出,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涨幅要低于或不高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业内人士推测,有城市还会以GDP或者是CPI的涨幅为参照。更明确的标准则是相比2010年全年该城市的房价涨幅。从目前已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城市和初步确定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推算,今年中西部省会城市倾向于将房价涨幅控制在10%至15%之间。

  目前,诸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房价上涨过快、供求关系更为紧张的一线城市,尚无具体房价调控目标公布。

  下周或迎来“密集出台期 ”

  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新国八条”作出的硬性要求,其中明确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要求各地制定房价调控目标,在历来的楼市调控中属第一次。再一次彰显了国家将房地产调控坚持到底的决心。

  有消息称,国务院近期派出八个调查组,分赴全国各地对先前出台的楼市调控效果进行摸底。此外,“两会”期间,国土部已派出专门的调查小组,赴多省对房地产用地情况以及价格进行摸底,敦促各地严防出现“高价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日前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住建部正督促各地方政府制定房价调控制目标和标准,并要求各地方在一季度末出台。

  目前,除已出台房价涨幅控制目标的7个城市外,广州、杭州、天津、郑州、南昌等大中城市已表态将于本月底之前公布房价涨幅目标。可以预见,下周房地产市场将会迎来房价调控目标的“密集出台期”。

  楼市现松动迹象 房价拐点预期增强

  在一系列严厉的政策调控下,新国八条和地方限购政策威力开始显现,重点城市成交量全线下降,部分新盘、二手楼盘均曝出“零成交”。 在市场低迷之际为快速抢占市场先机,一线城市的开发商从暗中变相促销变为直接打折降价,不少城市楼盘开始出现较为明显的降价,最直接的市场变化让房价下跌的“拐点”预期进一步强烈。

  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总裁于炼坦言:“限购令不达到调控的预期效果、房价不回归到合理水平,肯定不会取消,所以房价下跌是必然的,有可能在第一轮降价潮中下降20%-30%。”

  经济专家丁茂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价上涨势头减弱,下降趋势出现,估计这种情况还会延续。房市成交量跌得太狠,供给和需求的天平要寻找新的均衡点,这个新的均衡点必定要从下行价格区间去寻找。最近几年,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接二连三出台调控政策。所有这些措施,都是打压投机需求,削弱炒作跟风,在供给充足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扛得住一时,扛不住长远,房市价格最终要由市场说了算,卖方市场扛不住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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