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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少交高速公路通行费,郧西一车主伪造了一本行车证,将其名下一辆客车的核载人数从43人改成了39人。18日,郧西交警大队依法给予该车主罚款5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日前,郧西交警一中队民警在郧西县城发展大道执勤巡逻时,接到群众反映称,一辆车牌号为鄂C40678的大型公路客车有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嫌疑。 执勤民警当即加大对过往车辆的检查力度,当日15时许,民警在郧西发展大道红绿灯处将这辆由十堰开往郧西上津的大型公路客车拦下。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行驶证时,车主陈某和驾驶员焦某同时出示了两本注册号同为鄂C40678的行驶证,一本显示核载43人,另一本却显示核载39人。 经鉴定,陈某出示的核载39人的行驶证系伪造。 据陈某陈述,为了少交高速公路通行费,前段时间他在十堰城区花了200元,委托他人伪造了一本机动车行驶证。 18日下午,郧西交警大队报请该县公安局批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陈某作出了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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