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金钻广场一期拆迁还房安置意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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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3 14:44: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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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钻广场一期拆迁还房安置意见

尊敬的各拆迁户:

郧西县城关镇吴家巷金钻广场房屋建设项目一期两个单元的商住房已建成,十堰轩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现有的房源以最大限度的考虑到拆迁还房的利益,但是所开发的房屋不能按拆迁合同约定一次性还建到位,为了公平、透明、公开的原则,我公司经过反复征求拆迁户意见后,制定了一期拆迁房屋安置方案,并于2019年11月6日张贴公示,同时还多次召开拆迁户代表会,对分配方案进行了讨论,但是没有完全达成共识。为了尽快解决各拆迁户盼望已久的还建梦,经综合考虑确定如下还建安置意见:

一、房屋还建分配
1、按大中小面积每户确定还房一套。(面积以房管局实测面积为准)
2、以拆迁的实际建筑的积为准,拆102.88平方以上的还133平方一套。
3、拆98.81平方-90.52平方的还114平方房屋一套。
4、拆87.04平方以下的还107平方房屋一套。
5、本次还建房屋是以丈量的实际拆迁面积还房,如未能还够所相差的面积,实际每平方米按3200元补偿给拆迁户。若按实际面积还建已超出部分的,所超出部分按3200元每平方米支付给开发公司。

二、还建房办法

1、以抓阄方式选定房号。
2、抓阄分为三组:即大房为一组,中型号房为一组,小房型号为一组。每个拆迁户仅一次抓阄机会,抓后不得更换。
3、由拆迁户推荐6名为抓阄见证员,确保此次抓阄的公正性。
4、抓阄后还建户持抓阄号到轩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钻广场售楼部办理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三、未还完的房屋处理意见

1、拆迁户与轩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还建安置合同本次未还完结的仍然有效。根据合同约定按比例增加部分在本公司开发的第二期、三期房屋中优先安置,超出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按市场价计收价款。
2、本次以实际还建面积的相差退补款额为每平米3200元,在第二、三期所开发的房屋若拆迁户在合同约定的面积内愿意购买的均3200元/平米收房款。

四、还建抓阄时间

定于2019年12月6日—12月15日止。

五、需说明的问题

1、请各拆迁户按照已拆的建筑面积按确定的时间到金钻广场售楼部抓阄订房号。
2、如有不来抓阄订房号的,逾期后公司将此房调给应还建多的住户,顺序按登记最大面积往下排序。
3、还建商铺春节后再议。
4、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在支付住房过渡费。
十堰轩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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