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晚,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快速处置一起涉嫌酒驾、超载接母亲、嫂子回家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人何某元(男,26岁,陕西省山阳县漫川关镇人)被依法处以饮酒罚款2000元、无证罚款500元、无牌罚款2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极大地震慑教育了酒驾违法撒泼驾驶人。
当日下午,郧西交警大队上津交警三中队副中队长刘庆涛带领民警高锐、协警王丛鑫在301省道郧漫路126KM路段处执勤巡逻时,一辆由上津镇方向往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漫川关镇方向行驶的无号牌紫红色“嘉鹏”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何某元(车上载其母胡章改、其嫂子王定琴两人),在经过检查点时,因涉嫌超载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驾驶人何发元不仅涉嫌超载,还涉嫌饮酒后驾车。当时,何某、胡某娘儿俩无端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娘儿俩不仅跳上警车拔车钥匙,还坐在警车正副驾驶室内不下来,胡某横卧在警车前方道路耍无赖。后在副大队长兼三中队中队长王华斌、上津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涉案司机何某、其母胡某被民警严厉批评教育,该娘儿俩后悔莫及。经呼吸式酒精检测,涉案驾驶员何某元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涉嫌酒驾。
目前,何某元涉嫌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违法已移交上津派出所作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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