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 通讯员王生伟 李茂康报道:郧西县安家乡居民葛某持外国机动车驾驶证在该县城关镇驾驶小轿车,构成交通违法,8月8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葛某罚款1000元。
8月3日21时许,郧西县公安局交警一中队民警在郧西县城关镇小河西路开展“荆楚平安使命2016”专项打击整治“夜查行动”时,看到一辆红色马自达轿车缓缓驶来,民警立即走上前去示意该车靠边停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驾驶员葛某从衣兜里缓慢掏出一本驾驶证和一本行驶证。民警仔细查看后,发现葛某竟然持的是印度尼西亚的驾驶证。民警询问其有无中国驾照,是否知道持外国驾照在中国驾驶机动车是违法的?葛某对民警说:“我没有中国驾照,所持的外国驾照是在印度尼西亚打工时办理的。我原以为只要有驾驶证就可以驾驶车辆,并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将车辆暂扣,让葛某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民警对葛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诉葛某必须取得中国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考虑到葛某长期在印度尼西亚打工不甚了解交通法规,加之上路未造成任何危险,决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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