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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郧西完善医保体系 致力服务民生 [打印本页]

作者: 老乡呢    时间: 2014-10-17 13:55
标题: 郧西完善医保体系 致力服务民生
近年来,郧西县医保局坚持 “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服务理念,紧紧围绕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宗旨,统筹协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shehui效益,实现了医保工作新跨越。
贯彻落实市级统筹,提高待遇支付能力。为扩大保障范围,2014年以来,郧西县医保局成立两个专班,分别深入全县18个乡镇 (场、区)及各级卫生院宣传医保政策及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工作,累积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提高了政策知晓率,让更多的百姓切实享受到此项惠民政策。同时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最高报销比例达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15万元;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最高报销比例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医保待遇不断提高,惠及全县所有参保人员,有效缓解了全县看病贵、看病难、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
全力推进“金保”工程,实现网络化管理。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系统的上线,实现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信息和数据“同人、同城、同库”的工作目标,实现了对参保人员“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服务宗旨,开创了全县shehui保险工作的新格局,逐步实现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五险业务信息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经办水平,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软件即时结算,为老百姓提供便捷、高效、透明的服务,提升了全县医保统筹层次。
建立居民大病保障机制,减轻患者负担。
为缓解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县医保局按照省市要求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签订居民大病保险协议。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基金给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建立居民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保险公司派专人到医保局开展联合办公。2014年初已实现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在医院即时结算,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患者就医,经医保报销后自付合规费用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采用分段式报销,在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目前符合居民大病报销的98人,大病保险另支付42万元。
加快推进异地就医联网进程,实现即时结算。为方便患者异地就医,郧西县积极与市信息中心接洽搭建异地就医网络平台,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参保患者在武汉19家定点医院住院直接在异地医院报销医疗费,无需再拿结算单回郧西报销,参保患者异地就医更加方便快捷。目前,已有69例患者在异地医院享受到即时结算。
加强“两定”机构管理,提升医保管理能力。一是强化协议管理,通过往年协议执行情况,结合实际,以强化服务、控制有力为目标,科学严谨地制订了2014年医疗服务协议,协议内容既有量化指标,又有细化指标,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二是加大稽核和监管力度,严格实行定点单位准入、退出机制,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医疗范围,实行信用等级评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重大违规定点单位坚决执行退出机制;三是加强定点单位网络维护和网络操作人员、结算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定点单位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网络系统,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实时传输、实时监控、实时结算。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基金监管。一是建立健全涵盖组织机构控制、业务经办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的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风险,规范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二是加强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监控,加强财务统计报表基础数据分析,对基金使用实行预测预警制度,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完善对账分账办法,严格履行拨付前的审核程序,做好基金票据传递和登录分配,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同时,各险种基金分别建立专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四是不断改进结算办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重点做好当期费用监控,提高各项费用支付效率,提高基金使用率。
(作者单位:郧西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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