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论坛
标题:
关于“知己之爱”主题征文的一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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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痕烛影
时间:
2011-5-31 14:58
标题:
关于“知己之爱”主题征文的一点想法
本帖最后由 牧童 于 2016-1-4 16:58 编辑
此次征文的主题是知己之爱,恕我愚钝,总感觉这两个词放在一起很别扭,特别是看过几篇参赛文章后更是郁郁不得其解,偏偏自己还是此次征文的评委,因生怕自己孤陋寡闻误解了主题的意思,遂上网查看了关于知己之爱的解释,网上曰:“知己之爱,也叫第三类情感。说是在情人之下,朋友之上的纯洁的没有肉体关系却又胜于拥有肉体关系的感情”。
诚然,知己之爱,说到底重在知己,虽然有爱,却与爱无关。
有坛友曾力邀我也写篇文字,可我实在功底浅薄,不能胜任,再者对于这个主题,实难把握,生怕有违主题的本意。
关于知己之爱,其实有很多话要说,也有属于自己的故事,但在我看来,这种情感是很纯洁无暇的,是值得一生一世珍惜的,它无关爱却胜似爱,浓于亲情、浓于友情,更浓于爱情,既若纯洁无暇,又何必多情,留得不必要的遐想呢?
说这些不是说此次征文主题不好,恰恰此次征文主题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看到很多坛友踊跃参加,甚感欣慰,也不枉组织者辛苦付出。但同时,我必须说出点自己的观点,每次论坛征文,都主题鲜明,参赛作品佳作不断,但或许是本身主题的空间较大还是写作者想象力过于丰富,又或者对主题理解的偏差,总感觉有部分优秀文章似乎又脱离了征文的本意,实难发表意见。
此次征文主题有其美好、神圣的一面,我希望看到的是我理想中的“知己之爱”,所以在这里发些拙见,望坛友见谅,同时也望管理、评委注意最终评分等工作。
作者:
沙漠小沙
时间:
2011-5-31 15:13
此次征文 每一篇我都细细看过
其实关于征文的主题帖已经非常明确征文的立意了
可能因人而异 每个人的理解略有偏颇 但能写出来 本身就值得称赞
截止目前已经有十一篇出炉
不乏优秀的作品 我们将继续关注中
希望更多的优秀作品能呈上来供大家欣赏!
作者:
3166浪漫圆舞曲
时间:
2011-5-31 15:13
费心了!风痕烛影是个很认真的人啊!每个人对知己 红颜蓝颜理解会不一样,相处的方式也会不一样。不过还是支持鼓励大家踊跃参赛。
作者:
风痕烛影
时间:
2011-5-31 15:27
本帖最后由 牧童 于 2016-1-4 16:58 编辑
过奖了,当然欢迎坛友踊跃参与,写这篇文字也是为了这次征文取得更大的成功,呵呵
作者:
风痕烛影
时间:
2011-5-31 15:28
本帖最后由 牧童 于 2016-1-4 16:58 编辑
小沙辛苦了,其实每篇帖子我也看过,确实,理解不同,但还是希望参赛作品尽量和主题贴近吧,说这些都是想这次征文成功
作者:
秦楚留香
时间:
2011-5-31 16:41
本帖最后由 牧童 于 2016-1-4 16:58 编辑
端午到来粽香飘,祝福深深思念遥。一个粽子一颗心,祝您事事都称心,一个粽子一份情,祝您天天好心情,端午节里寄心愿,合家欢乐福满堂,一份贺卡传祝福,祝你开心过端午!
作者:
安妮
时间:
2011-5-31 19:07
本帖最后由 牧童 于 2016-1-4 16:58 编辑
恕我斗胆顶撞前辈一句,其实大家心里都有想法,但是这样的总结语应该在事后,征文完了再说出来。
现在说,对我们的征文起不到任何作用,大家已经参赛了,题目也不可能更改。
前辈身为评委,更应该积极面对,请原谅,对您不住了!如有冒犯,还请海涵!
作者:
沙漠小沙
时间:
2011-5-31 20:24
其实至纯的知己红颜
比钻石还稀有
我等本是世俗中人
更多的所谓知己参杂了太多的不确定
爱情 友情 暧昧 欲望。。。。。。
我非常想写一篇跟征文主题完全相符的文字
但至今仍然没有找到切入点。。。。。。
惭愧
作者:
风痕烛影
时间:
2011-6-1 09:09
本帖最后由 牧童 于 2016-1-4 16:58 编辑
不错,我等本是世俗之人,太纯的东西很难找了,所以我选择放弃写此文,呵呵
不过还是那句话,说这些没其他意思,纯粹希望大赛更好的完成
作者:
风痕烛影
时间:
2011-6-1 09:12
本帖最后由 牧童 于 2016-1-4 16:58 编辑
不用那么客气,我不是什么前辈,但还有点度量,我喜欢这个论坛就是喜欢这里的自由,现在我们是在论事,何来冒犯?你说的有你的道理,可能我太较真了吧,此事不想做过多辩论,仁者见仁吧
作者:
51257
时间:
2011-6-1 11:26
本帖最后由 牧童 于 2016-1-4 16:58 编辑
安妮高小沙硬
楼主又高又硬
作者:
51257
时间:
2011-6-1 11:27
本帖最后由 牧童 于 2016-1-4 16:58 编辑
[quote]其实至纯的知己红颜
比钻石还稀有
我等本是世俗中人
更多的所谓知己参杂了太多的不确定
爱情 友情 暧昧
你带头的不写,不中吧
作者:
沙漠小沙
时间:
2011-6-1 13:34
谁说我不写了
人家不是还在构思嘛
真是的
再丑也要见公婆啊
作者:
3166浪漫圆舞曲
时间:
2011-6-1 14:14
你带头的不写,不中吧
51257 发表于 2011-6-1 11:27
支持!
作者:
野性dê温柔
时间:
2011-6-1 14:17
本帖最后由 牧童 于 2016-1-4 16:58 编辑
[quote]谁说我不写了
人家不是还在构思嘛
真是的
再丑也要见公婆啊
我们搬个板凳娃儿坐这,等着沙总来拜见公婆。论坛的二娃子们就是公公了,女娃子们就是婆婆咯!红包就免了!
作者:
白杨
时间:
2011-7-9 22:53
所谓知己,发自于心,既可异性(红颜、蓝颜),亦可同性;所谓爱,范围之广,既可爱情,亦可亲情,亦可友情;钟子期与俞伯牙视为知己,马克思与恩格斯亦可视为知己,其他宛若普通之间,知己深广,其爱发乎情,止乎礼!
本人深刻赞同风痕烛影之观点,本是一个很有意义的话题,却无奈多数坛友无法放开思路,无法抛却心中苦涩的情感记忆,将广阔的话题局限于情爱之间,虽文章优美,但立意难以得到升华!
笔者拙见,不对之处,诚邀指正!
作者:
已有账户
时间:
2011-8-24 15:50
我没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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