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贝宁酒后驾车被抓,《 今日说法》的舞台还适合他吗?
日前,有网友向记者曝料称:“央视主持人前几天因醉酒驾车在三里屯附近被警察抓获。”随即,记者几番周折得知,央视名嘴撒贝宁确实被查了,因为酒后驾车,但不是醉酒驾车,所以也就没有被拘留15天,但还是一次性扣除12分。
撒贝宁是很多人喜欢的电视主持人之一。在午饭期间,可以看到很多人已经将今日说法当成一道必不可少的“下饭菜”。这不仅仅是因为撒贝宁那干练、清新的感觉,还因为在他快而清晰的语速中能简单明了地将案件说清楚,而且还给人启迪,引人深思。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主持的有关中学生沉迷网吧等方面的案例,对当今的中学生可是一大教育。他还经常进行外地采访,在采访中他那机智、幽默而亲切的采访风格总是很受欢迎。正因为他独特的主持风格和所选案例的典型性、启发性,他不但得到了许多观众的喜爱,也得到了专家们的认可,2000年荣获中国电视法制栏目主持人大赛一等奖,2001年初获“荣事达”电视主持人大赛,获复赛第一名。
撒贝宁除了是一位著名主持人,他还是一位高材生,1994被保送进入北京大学法学院,1998年被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
针对撒贝宁酒后驾车这件事,形成了两派针锋相对的观点:
观点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一派观点认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他再是名人,他也是人,不是神,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不能因为一次酒后驾车就不让上《今日说法》栏目了。相反,更应该让他继续主持。古往今来,后来崛起的更伟大。经过这次事件会有助于《今日说法》栏目的主持,更有助于关注他的人懂得犯了错误不要紧,从中站起更重要!
观点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针锋相对的一派观点又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成绩和名人的地位,法律就应该为其放行。固然人人都难免犯错误,但是犯错误也要看错误的性质,有些错误可以称为过失,但酒后驾车是不可原谅的。犯了那么严重的错误,理所当然应该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承担相应的代价。
血的教训应铭记,公众人物更应该自律
我们不能因为错误而抹杀一个人的功绩,但也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成绩而讳言他的错误。撒贝宁,一个央视法制栏目的主持人、一个法学院的高材生,如今却酒后驾车,不管酒后驾车的内情是什么,我们不必因为喜欢他而为他找各种托词,错了就是错了,这是事实,不能因为他的身份就将事情的性质完全改变。客观地说,我们不能相信他是明知故犯,一个法制节目的主持人实在不该犯这种错误。想必这是一个令他自己无限后悔、令多少人为他可惜的错误。不管如何,有了这样的一次“劣迹”,撒贝宁与《今日说法》的组合多少会有一丝尴尬的感觉吧!
撒贝宁,虽然是很多观众喜爱的主持人之一,但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市民做好榜样,不能因为是名人就破坏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反,名人名嘴更应该自律,在这方面,血的教训还少吗?
(责任编辑: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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