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论坛
标题: 热烈庆祝0.36被郧西警察带走“喝茶” [打印本页]
作者: 确认密码 时间: 2010-2-26 23:12
标题: 热烈庆祝0.36被郧西警察带走“喝茶”
转帖:今天下午16时,036被郧西县五名警察从租住房屋内带走。罪名是攻击郧西县现任县委书记叶。据悉,带队执行的郧西县公安局长。其爱人身份证也被收缴。
若是真的话,恭喜。这个人对郧西的伤害太大了。
作者: 沙漠小沙 时间: 2010-2-26 23:28
表示怀疑
作者: 娃娃鱼 时间: 2010-2-27 01:25
真的么
作者: 梦中魂 时间: 2010-2-27 09:58
应该是真的,2月25日下午,警察将该先生带到YF宾馆406房进行“谈话”……
作者: 确认密码 时间: 2010-2-27 10:04
路过。。。。。。。。。。。。。
作者: 我怀念的 时间: 2010-2-27 10:32
?
谁呀
作者: 诚诚 时间: 2010-2-27 10:32
这人做了啥坏事啊?干嘛的呀?
作者: 安妮 时间: 2010-2-27 11:20
偶一直以为他是个女的,那头像。。
作者: 末歌者 时间: 2010-2-27 13:05
YU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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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访问: 4 天前 19:52
最后发表: 3 天前 12:47
这哥们小看了叶书记的魄力。
作者: 长风侠客 时间: 2010-2-27 13:11
真的假的啊?
作者: 帅气健健 时间: 2010-2-27 15:13
干什么坏事呀
说
作者: 小悻 时间: 2010-2-27 18:26
??????/
作者: 倚天剑 时间: 2010-2-27 20:59
??????????????????????
作者: 原来有你 时间: 2010-2-27 21:16
我以为 他是个政治家呢。。。。
作者: 确认密码 时间: 2010-2-27 22:11
怎么把你带走,还得怎么把你送回来,我们拭目以待
陈永刚,你知道我是谁
作者: 3166浪漫圆舞曲 时间: 2010-2-27 23:24
看热闹来了
作者: 客巴 时间: 2010-2-28 17:47
这件事如果是真的,我觉的郧西领导麻烦大了。。。。。
作者: 编外郧西人 时间: 2010-2-28 21:47
这件事如果是真的,我觉的郧西领导麻烦大了。。。。。
客巴 发表于 2010-2-28 17:47
此事属实
拘留8日
县委通过短信告知广大市民,引以为戒。
作者: 米黄玉 时间: 2010-2-28 23:08
对于这个人我了解不多,但我知道想了解这个人的人很多。我感觉这个人思想上还是有点偏,搞的人太多了,好象在他眼中郧西就没好人。心态不阳光。至于公安请他,我想是有证据的。
作者: 末歌者 时间: 2010-3-1 00:02
此事属实
拘留8日
县委通过短信告知广大市民,引以为戒。
编外郧西人 发表于 2010-2-28 21:47
我以为,拘留八日后,036将重现郧西论坛。这个人啊,不好搞,定个诽谤罪吧,郧西要出名了,领导要承担舆论压力和政治责任;不搞吧,他对郧西的一切都看不惯,太不和谐了。这就要看叶书记的魄力的手段了。
作者: 老虎 时间: 2010-3-1 00:37
很想看看他发的帖子的原文
作者: 老虎 时间: 2010-3-1 00:44
本帖最后由 老虎 于 2010-3-1 00:47 编辑
严重关注
作者: 老虎 时间: 2010-3-1 00:48
谁能提供一篇036发过的帖子?
作者: 3166浪漫圆舞曲 时间: 2010-3-1 01:50
谁能提供一篇036发过的帖子?
老虎 发表于 2010-3-1 00:48
郧西论坛帖子 http://wwwyunxinet/bbs/search sc&searchsubmit=yes
作者: 乞丐之子 时间: 2010-3-1 15:44
陈永刚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
2010年1月20日、2月21日,郧西县土门镇居民陈永刚以网名“零点三六”先后在《车城网友论坛》捏造事实并附照片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并造成了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陈永刚的行为已构成诽谤的违法行为,郧西县公安局现决定对其行政拘留八日。
郧西县公安局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六日
作者: 原来有你 时间: 2010-3-1 17:02
谁能提供一篇036发过的帖子?
老虎 发表于 2010-3-1 00:48
http://wwwyunxinet/bbs/thread-31044-1-2html
http://wwwyunxinet/bbs/viewthrea ... ghlight=&page=1
作者: 原来有你 时间: 2010-3-1 17:04
YUYN 就是 0。36
作者: 原来有你 时间: 2010-3-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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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七色彩虹 时间: 2010-3-1 21:15
baozi67
作者: 三秋十里 时间: 2010-3-2 10:49
刑法解释: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定义、量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解释】本条是关于侮辱罪、诽谤罪的处刑规定。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侮辱”,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低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方法可以是暴力,也可以是暴力以外的其他方法。所谓“暴力”,是指以强制方法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如强迫他人戴高帽游行、当众剥光他人衣服等。这里的暴力,其目的不是指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如果在实施暴力侮辱的过程中造成他人死亡或者伤害后一果的,即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以语言、文字等暴力以外的方法侮辱他人,如当众嘲笑、辱骂,贴传单或者漫画等来侮辱他人。所谓“公然”侮辱他人,是指当众或者利用能够使多人听到或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是公然进行,如果不是公然,不构成本罪。所谓“他人”,在这里是指特定的人,即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是明确地针对某特定的人实施,如果不是针对特定的人,而是一般的谩骂等,不构成本罪。本罪是故意犯罪,并有侮辱他人的目的,过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诽谤”,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并且进行散播,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所谓“捏造事实”,就是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的事实。诽谤除捏造事实外还要将该捏造的事实进行散播,散播包括使用口头方法和书面方法。捏造事实的行为与散播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如果只是捏造事实与个别亲友私下议论,没有散播的,或者散播的是客观事实而不是捏造的虚假事实的,都不构成本罪。本罪是故意犯罪,诽谤行为针对的也必须是特定的人。依照本款规定,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的行为,都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侮辱、诽谤他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影响很坏等情况。关于侮辱罪、诽谤罪的刑罚,依照本款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条第二款是关于侮辱罪、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的规定。依照本款的规定,对于侮辱罪、诽谤罪,只有被侮辱人、被诽谤人亲自向人民法院控告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对于被侮辱人、被诽谤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侮辱、诽谤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一是根据本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如果被害人受强制或者威吓而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二是依照本款的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说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主要是指侮辱、诽谤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侮辱、诽谤外交使节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侮辱、诽谤行为给国家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对于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诽谤犯罪行为,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作者: 啊发 时间: 2010-3-2 11:22
貌似很强大
作者: 三秋十里 时间: 2010-3-2 11:35
前任书记县长被人在网上发了那多帖子,是真是假还是诽谤?
作者: 梦中魂 时间: 2010-3-2 12:36
陈先生太唯物了,不相信神话,上帝存不存在,管他干啥呢,应该相信牛郎织女是真的。拘留几天无所谓,关键要醒悟,不要惹恼了神仙,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王母娘娘心肠虽没菩萨软,只要给玉皇吹吹枕头风,玉帝也喜欢听奉承话。
作者: 确认密码 时间: 2010-3-2 14:11
本帖最后由 确认密码 于 2010-3-2 14:28 编辑
刑法解释: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定义、量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
三秋十里 发表于 2010-3-2 10:49
你列举的是刑事罪名,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而036是被“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要懂法。
作者: 确认密码 时间: 2010-3-2 14:23
本帖最后由 确认密码 于 2010-3-2 14:35 编辑
陈永刚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
陈永刚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
2010年1月20日、2月21日,郧西县土门镇居民陈永刚以网名“零点三六”先后在《车城网友论坛》捏造事实并附照片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并造成了恶劣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陈永刚的行为已构成诽谤的违法行为,郧西县公安局现决定对其行政拘留八日。
郧西县公安局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六日 |
乞丐之子 发表于 2010-3-1 15:44
时间确凿:1月20日、21日 (036发了数千条帖子攻击郧西,为什么郧西警方敢于凭借这两日的帖子拘留他?因此,可以肯定,本次事件起因是036确实发表了公然诽谤侮辱的帖子。虽这两日的帖子内容我们已经无从可知,但警方肯定保留有证据。否则,也不敢冒着各种风险,跨县追捕。)
法律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法条明确,不是援引《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诽谤罪)
性质:根据相关措施,可以认为郧西警方是行政拘留,而不是刑事拘留或逮捕;036是诽谤违法,而不是诽谤犯罪。(定性准确)
结论:036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警方正确运用法律,依法适度处理。奉劝036及其朋友们学法懂法,自我反省,不要再节外生枝,把正常的违法处理看成是政治事件,制造事端。
作者: 莫轻缡 时间: 2010-3-2 14:25
毛病、神经
作者: 三秋十里 时间: 2010-3-2 14:31
公民们 差不多都 懂法,只是无法去执法现 在那么多的人在网上被诽谤,怎么没见公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行政拘留''?
作者: 诚诚 时间: 2010-3-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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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有你 发表于 2010-3-1 18:03
你厉害,这都被你找到了。
作者: 三秋十里 时间: 2010-3-2 16:07
本帖最后由 三秋十里 于 2010-3-2 16:09 编辑
既然说攻击郧西,那么郧西不是 自然人,这与四十二条二款中诽谤他人,有点自相矛 盾
作者: rosean 时间: 2010-3-3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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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有你 发表于 2010-3-1 18:03
还真有你的,这么详细
作者: 牧童 时间: 2010-3-3 21:41
陈先生太唯物了,不相信神话,上帝存不存在,管他干啥呢,应该相信牛郎织女是真的。拘留几天无所谓,关键要
梦中魂 发表于 2010-3-2 12:36
你不解释吧我们还可以理解,你越解释我们越无法理解了!
作者: 秋风 时间: 2010-3-4 21:36
快春天了,河蟹也要出来的!
政治我不好说,7*7后怎么样大家都知道!
作者: 原来有你 时间: 2010-3-4 22:31
我心中的“政治家”被带走“喝茶”了
其实他说的很多话 还是很有道理的,不是吗?
建议陈永刚为2009年度网络红人!
作者: 一壶漂泊 时间: 2010-3-5 09:09
湖北男子发帖质疑形象工程遭警方跨县拘捕
2010年03月05日01:03三湘都市报周清树我要评论(168) 字号:T|T
三湘都市报3月5日报道
郧西县公安跨县拘捕网友“零点六三”
警方称该网友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并造成恶劣影响
知情人称“零点六三”被拘与“不断发帖质疑政府搞形象工程”有关
记者 周清树
“我觉得我会有危险。”说完这句话之后的第25天,2月26日,网友陈永刚被湖北省郧西县公安从其在十堰市的租住房内带走,罪名是“侮辱、诽谤他人”,而“他人”到底是谁,到目前为止仍是个谜。
此前,陈永刚以“零点三六”的网名持续在论坛发帖,质疑当地政府与“奸商”勾结、斥巨资搞形象工程,并向中纪委举报。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朋友称,期间,郧西县政府多次派人到十堰找陈谈话,希望他能删除贴文并停止发帖。
目前,陈的两部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除了当地论坛一则题为“陈永刚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的帖文外,当地官方暂无任何正面回应。
“紧急报告”原是求助邮件
3日,某网站爆料圈主张洪峰收到一封标题为“紧急报告”的求助邮件,邮件称,陈永刚质疑当地政府斥资数亿开发“七夕”文化的项目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并指项目操作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先后向中纪委、建设部等主管部门举报,同时在各大论坛发帖,导致“民众对郧西县政府不顾民生搞形象工程十分不满。”
此后,郧西县政府多次派人到十堰市“威逼利诱”陈永刚删帖,遭拒,陈永刚又将双方谈话内容再次在网络上公布。
“此举彻底激怒了县政府,如此不听招呼的陈永刚,最终还是在十堰市等来了郧西的警察。”
26日中午13点40分,陈的朋友接到陈永刚的电话,称自己在租住房内被郧西县警方带走。“这是我与陈永刚的最后一次通话,之后,他的手机一直关机,我也没有联系上他的家人。”
2月28日,当地论坛一位ID为“郧西县公安局”的网友以“陈永刚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为题发帖:2010年1月20日、2月21日,郧西县土门镇居民陈永刚以网名“零点三六”先后在《车城网友论坛》捏造事实并附照片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并造成了恶劣影响。
相关部门尚无正面回应
2日下午,曾参与抓捕行动的周姓警官向张洪峰回应说“陈永刚涉嫌诽谤被治安拘留8天”,而陈永刚到底诽谤了谁,周警官则含糊回答“有两个”,但拒绝回答具体是谁。随后电话回复张,表示已经向领导汇报,警方真诚接受舆论监督,但依旧未说明侮辱诽谤的对象具体是谁,并且说侮辱诽谤的法律后果与侮辱诽谤的对象无关。
3日下午,湖南在线记者先后拨通郧西县公安局办公室、政工科、网监大队、郧西县委宣传部、郧西县委办公室电话,除了县委宣传部表示知道此事外,记者得到的回复均为“不知道”、“不清楚”、“欢迎采访,但电话里不好说”,截至记者发稿前,尚无任何官方部门对此事做出正面回应。
相关链接
“零点三六”的恩怨情仇
“国家级贫困县耗资14亿为牛郎织女建庄园——不差钱”、“一个江湖骗子,四地执政官员,到底谁在骗谁” 网络论坛大量帖文显示,陈永刚曾针对当地县政府斥资14亿元开发“七夕”文化以促进旅游的项目大加批判。
这一系列的发帖,大量引用官方发布的消息,并提出质疑和评论,曾引起当地媒体关注,在网上引起过质疑和讨论。
陈永刚为何如此"执着"的与当地政府对着干?陈的朋友介绍,陈早年曾在郧西县城从事建筑装修工程,2006年,其承揽的工程不幸落入"官商勾结"的陷井,多处求告无门,从此携家带口背井离乡,到邻近的十堰市打工为生。
作者: 一壶漂泊 时间: 2010-3-5 09:11
这事闹大了,腾讯都知道了。
作者: 诚诚 时间: 2010-3-5 09:28
其实满同情这位同志的。
作者: 仁者无敌 时间: 2010-3-5 09:33
到底诽谤谁了?造成什么影响????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如果以莫须有的罪名把人带走,我想这个社会就太恐怖了。现在的网友都已经被普法了,那些执法部门你们今天普法了吗?
还是不说了,避免被带走谈话
乖乖,我撤
作者: 诚诚 时间: 2010-3-5 09:39
到底诽谤谁了?造成什么影响????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如果以莫须有的罪名把人带走,我想这个社会就
仁者无敌 发表于 2010-3-5 09:33
反正现在ZF是无敌的/就是在论坛上,也不敢乱说话。说了估计就有人打小报告了。可能明天就是追捕你了。莫须有啊。
作者: 诚诚 时间: 2010-3-5 09:39
郧西ZF这回要出名了。
-
未命名.jpg
(82.38 KB, 下载次数: )
作者: 仁者无敌 时间: 2010-3-5 09:41
我担心被跨省追捕。。。。。大家要藏深点
作者: 一壶漂泊 时间: 2010-3-5 10:07
天啊!短短几个小时时间,你到百度里面搜搜,各大网站都转载了!
作者: 梦中魂 时间: 2010-3-5 10:42
郧西能出名是好事,希望不要借陈先生出政治大名!
高举牛郎织女的伟大旗帜,让郧西人民过上神仙生活!
作者: 信儿 时间: 2010-3-5 13:24
郧西能出名是好事,希望不要借陈先生出政治大名!
高举牛郎织女的伟大旗帜,让郧西人民过上神仙生活!
梦中魂 发表于 2010-3-5 10:42
估计不会好过
作者: 一壶漂泊 时间: 2010-3-5 14:00
这个事情的确闹大了,现在全国各地有很多网友都在声援陈,希望xw、zf能够理性、慎重处理此事。
作者: 三秋十里 时间: 2010-3-5 14:46
正如楼主所说,是大家都不懂法!所以才出现了网上那样的质疑帖 对 百姓普法教育很重要吗
作者: 末歌者 时间: 2010-3-5 18:42
这件事如果是真的,我觉的郧西领导麻烦大了。。。。。
客巴 发表于 2010-2-28 17:47
领导们麻烦有一点,我相信,郧西人一定会处理好这个问题的。
作者: 我做主了 时间: 2010-3-5 20:23
都是网络惹的祸!
作者: 蕶芐壹喥 时间: 2010-3-5 21:03
我个人觉得那人很正直。勇敢,有责任心····
作者: 诚诚 时间: 2010-3-7 09:41
我个人觉得那人很正直。勇敢,有责任心····
蕶芐壹喥 发表于 2010-3-5 21:03
我支持你的看法。经不起质疑的工程肯定有问题。经不起质疑的ZF也是有问题的。
有本事做到问心无愧,让人民来检阅你!
作者: 秦时月 时间: 2010-3-7 10:26
时间确凿:1月20日、21日 (036发了数千条帖子攻击郧西,为什么郧西警方敢于凭借这两日的帖
哪里可以看到他的原贴?多看少说,独立思考!
作者: 秦时月 时间: 2010-3-7 10:33
不要闹腾的叫牛郎织女都不安。得罪了他们他们会走人的。
作者: 诚诚 时间: 2010-3-7 11:23
我以为,拘留八日后,036将重现郧西论坛。这个人啊,不好搞,定个诽谤罪吧,郧西要出名了,领导
末歌者 发表于 2010-3-1 00:02
兄弟,你太有先见之明了。
作者: fxs789 时间: 2010-3-7 13:53
县政府应该多关注民生,别高形象工程!
作者: 三板斧 时间: 2010-3-7 15:58
路过
作者: 陈永刚 时间: 2010-3-7 21:33
脚踏实地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也拾色 时间: 2010-3-7 23:33
回复 15# 原来有你 我真的以为 他是个政治家,只是这件事做的不漂亮!
作者: 仁者无敌 时间: 2010-3-8 09:46
一群人围在一起,等着鲜血沾馒头吃,据说可以避邪
现在的情形就这样
作者: 原来有你 时间: 2010-3-8 20:37
回复 66# 陈永刚
在网落上 你快被口水淹死的时候 你却火了。。。。
崇拜你。。。。
作者: xajh442630 时间: 2010-3-8 21:13
[quote]一群人围在一起,等着鲜血沾馒头吃,据说可以避邪
现在的情形就这样
仁者无敌 发表于 2010-3-8 09:46 [/q
深有同感!
作者: haoqang 时间: 2010-3-8 23:26
说不清
作者: 仁者无敌 时间: 2010-3-9 09:47
持续关注
作者: sky 时间: 2010-3-9 16:27
关注ING。。。。。
作者: 换只眼睛 时间: 2010-3-9 21:09
036是谁啊,不知道。我只知道发假信息不好,妈妈说,那是犯法的耶
作者: 换只眼睛 时间: 2010-3-9 21:14
县委政府的决策是正确的,是经过反复论证的,作为郧西人,要全力支持县委县政府。
作者: 白开水的味道 时间: 2010-3-9 21:21
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作者: 书童少年 时间: 2010-3-10 08:56
十堰青年发帖质疑县领导遭拘 警方赔礼道歉
http://hbqqcom/a/20100310/0015881htm
作者: 末歌者 时间: 2010-3-10 10:55
我发现,有一座比这个还高的倾天高楼不见了。
作者: xajh442630 时间: 2010-3-10 11:40
我发现,有一座比这个还高的倾天高楼不见了。
末歌者 发表于 2010-3-10 10:55
那是因为管理员的短视,失去了一个见证郧西人民、郧西领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机会!(顺带说一下,管理员你是否应该给我们这些辛辛苦苦发帖的解释一下)
作者: fly1318 时间: 2010-3-12 16:45
本帖最后由 fly1318 于 2010-3-12 16:51 编辑
前几日,县委通过短信告知我县人民,就陈永刚事件 引以为戒,吓吓那些还伺机发帖攻击别人的网友。 不知道,这几日,会不会同样收到县委道歉的短信。 简直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尴尬。你县委发短信你也悠着点儿,等事情办成功了,再发,当时刚抓住就那么猴急的发出去了,结果闹了个大笑话。不知县政府 每次 给郧西人民发个短信费用5000-10000元够不够,我作为纳税人,这个钱出自我们老百姓,白花了不说,还起了个反作用,我心疼呀。我建议,县政府 这发短信的费用 用来给郧西建一所免费的公共厕所意义更大,人民禁憋一阵才进去轻松过后,可能心里还会感激政府。 希望政府还是用 有限的资金多办点儿实事吧,不是你自家的钱你就那么随便用吗,特级贫困县的资金也要特级省着用呀。
作者: dell 时间: 2010-3-16 12:42
不知道是庆祝还是悲哀?
作者: 123木头人 时间: 2010-3-16 22:13
活该 这种人抓的好 最好不要放出来! 把他死啦死啦地!!!
作者: 蕶芐壹喥 时间: 2010-3-21 19:49
这··帖子合适吗?
作者: 0.36 时间: 2010-3-21 20:07
我國《刑法》第254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397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怠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作者: 也拾色 时间: 2010-3-22 21:15
叶到目前为止,是我所看到过的最优秀的县委书记,036就不要老是纠缠下去吧
作者: yunxidaxia 时间: 2010-3-23 16:05
叶书记;
俺在外地支持你! 凭心而论,叶带了不错的局面。我们要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我在广州,还收到叶子寄来的贺卡。虽然我不认识你,没有见过你,从小的细节我觉得叶子还是花精力和心思在振兴我们郧西。
作者: 0.36 时间: 2010-3-24 08:54
标题: 网友质疑县领导工作方式“吃软饭”遭跨地拘捕
网友质疑县领导工作方式“吃软饭”遭跨地拘捕
网闻情节:这是一封我收到的名称为《紧急报告》的邮件,内容为湖北省郧西县青年陈永刚因向中纪委举报该县领导不顾民生、欺骗民众违规造节大搞形象工程,同时在网络予以揭露。昨日被该县公安以“侮辱”罪名拘留,从其在十堰市的租住房带走。此邮件是陈的一个朋友发给我的,据他介绍陈永刚2010年2月26日在湖北十堰市被郧西县公安局跨地以侮辱的罪名拘捕,其家属的电话也无法联系。
荒唐的“牛郎织女”之乡
2010年,作为“牛郎织女”故乡的郧西县融资14亿将围绕深度开发“七夕”文化,全面建设天河生态文化旅游圈,把郧西县城建成旅游城这一目标,打“水”牌,唱“古”戏,实施二十多个城建项目,全力打造“七夕城”。
为开发“七夕文化”,加快天河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经郧西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委宣传部主办,县广电局、县文体局、县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协办,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中国(郧西)·天河织女形象大使”。对选拔为“中国(郧西)·天河织女形象大使”对象,颁发“中国(郧西)·天河织女形象大使”证书,每人奖励5000元;对入围对象,颁发“入围中国(郧西)·天河织女形象大使”证书,每人奖励5000元(20个入选的)1000元(10个入围的),共计30名。
这是郧西县打造“牛郎织女”之乡的一些官方消息摘录,而陈永刚作为一个当地人,对此充满了质疑,在网上发帖,并且得到了“楚天都市报”的关注报道,《善变专家引话题:牛郎织女家在哪?》:“本月初,一则名为《一个江湖骗子,四地执政官员,到底谁在骗谁?》的帖子,在天涯、新浪、搜狐等网络上流传。帖子反映荆楚理工学院教授杜汉华,先后在不同时间,在四个不同地方,提出该地是牛郎织女故乡,引发网友质疑。同一名教授,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却对同一个问题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杜汉华一时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本月13日,记者赶赴荆门,与杜汉华面对面。杜汉华不仅公开回应了质疑,还认为:湖北是最有资格在旅游产业方面打“牛郎织女”牌的,如今却已远远落在了山东、山西等地之后。”
如此专家,忽悠的力量真是无穷的荒唐,本博深感可笑。
持续不断的发帖质疑遭拘
《中国(郧西)·天河七夕文化节,能不能圆满成功达到预期效果?》,《形象工程和民生工程的不同之处》,《国家级贫困县耗资双亿为牛郎织女建庄园——不差钱》,《一个江湖骗子,四地执政官员,到底谁在骗谁?》,这些一系列的发帖,大量引用了当地官方的消息,并对此提出质疑和评论,陈永刚成了当地官员的眼中钉,于是有官员频频赶到十堰市找他谈话。陈的朋友发来的邮件称郧西县多次专门派人到十堰市威逼利诱要陈永刚删除网上帖子遭拒,陈永刚又将对方谈话情况再次在网络上公布。
如此不听招呼的陈永刚,最终还是在十堰市等来了郧西的警察,在他的租住房被带走,拒陈永刚的朋友介绍此间他还和陈永刚通话了,陈说被带到郧西了,传唤的文件上写的是侮辱,之后就被警察制止并且关机,他试图联系陈永刚的家属,一直无果。
2月28日,在陈永刚经常发帖的论坛(车城网友)上出现了一则“官方消息”,陈永刚因为侮辱、诽谤他人,被处行政拘留8天。据陈的朋友介绍,陈永刚所发帖子并无侮辱、诽谤的内容,因为他比较关注,唯一可能被揪住辫子的是陈永刚在其发表的质疑“中国(郧西)·天河织女形象大使”的主帖里,回复了这样一句话:“靠郧西美女来吸引招商——叶战平是个想吃软饭的县伪书记”。叶战平正是郧西的县委书记,而句中的“吃软饭”在当地民间意思是“靠女人吃饭”,他估计是这句话把“一把手”给激怒了,但他认为“吃软饭”并非骂人,更不是侮辱,而且语境本就是处于一个官方选拔美女的帖子下面,如果不是陈永刚一直在质疑当地政府的作为,绝对不会被拘留。
警方回应含糊其辞
本博致电郧西县公安局拘留所周警官,希望核实陈永刚的情况,周警官回应说:“是的,陈永刚涉嫌诽谤被治安拘留8天”,本博询问此消息是否在官方网站上有发布时,周警官答复只是在“车城网友论坛”上予以了发布,而本博之前查阅此消息时,该网站已经对此消息予以删除,只是百度快照还可以查看,其内容非常简单,只写了陈永刚侮辱、诽谤他人被拘留,并未说明其诽谤的对象是谁,对此当地网民也存质疑,本博也带着这种质疑向周警官咨询时,周警官含糊的回答“有两个”,但拒绝回答具体是谁,当本博希望其能明确告知时,周警官答复对此县公安局有专门的对外发言的人,他会回电告知本博联系电话,随后周警官发来信息,表示已经向领导汇报,警方真诚接受舆论监督,但依旧未说明侮辱诽谤的对象具体是谁,并且说侮辱诽谤的法律后果与侮辱诽谤的对象无关。
张洪峰评论:侮辱、诽谤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可以予以拘留,但此事件颇为让人惊愕,根据目前网上的消息,当地警方并未说明陈永刚具体诽谤的对象是谁,也未说明是否有受害人报案,而陈永刚在网上的发言可以查到的,仅仅是其在一个关于县委书记的工作内容的帖子里提到“吃软饭”,鉴于帖子的内容本就是“选秀”,是一种对书记工作方式的质疑,才从“选秀”引申到“吃软饭”,而并非是对书记个人的生活、人格予以侮辱、诽谤,比如“某人靠傍富婆赚钱”,这种还处于对工作的方式的质疑。我认为如果只是如此情节,作为县委书记完全可以用宽容的心态看待,动用警力处理,就显得与当前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格格不入,警方更应该慎重,如果因为网络的发言质疑,用词激烈的对象是地方领导,就忽视了公平正义,侮辱诽谤的确有法律后果,但至少也得有个侮辱的对象吧,难不成我对着天空骂天老爷几句,也被拘留?如此实难避免舆论的讨伐。
与郧西县仅仅一墙之隔的房县,最近就用亿元资金投入民生工程建设,范围涉及城乡住房、就业、饮水、用电、养老、医疗保险、社会保障、道路建设、企业改革、慈善救助等十几项老百姓最需要、最盼望的实事,城乡群众享到实惠,同样是工程,哪种是形象工程,哪种是民生工程,哪种会被质疑,我想不言而喻。
相关截图:
这就是传说中的“牛郎织女”专家
专家论证 书记重要讲话
多地举办“牛郎织女”七夕文化活动
多地举办“牛郎织女”七夕文化活动
多地举办“牛郎织女”七夕文化活动
郧西县举办“牛郎织女”七夕文化活动发布会
车城论坛上官方229发布的信息,但已经删除。
陈永刚以网名“零点三六”发布在主帖《中国(郧西)天河织女形象大使选拔公告》下的信息,被认为正是此信息导致了陈被拘留
31日该论坛合并了上述帖子,原帖删除开新帖,有网友质疑为何将原帖的留言删除,据说原留言部分为网友质疑的声音
作者: 小妖烟烟 时间: 2010-3-24 10:10
036,你这做意义何在??你简单是无聊透顶,一个事情老在这里不断的重复的说,有什么意义吗?社会是需要进步的,郧西是需要发展的!你不是能因一已之私来否认郧西的发展!
作者: 此用户在线 时间: 2010-3-25 12:05
我老乡 湖北省反贪局局长 郧西人 一职关注着郧西的芝麻官 小心 多作恶 必自毙
作者: 蕶芐壹喥 时间: 2010-3-25 13:01
回复 90# 此用户在线
?有点听不懂···请恕我无知!湖北省的什么‘局长’不都是人民 的公仆!为了国家,人民作出贡献了。人民就敬佩他! 否则,请不要动不动就拿什么高官出来!
在说,郧西的腐败事情还少了吗?敢问是什么原因了?
作者: 123木头人 时间: 2010-3-25 14:39
网友们 联合起来鄙视036 看来他们说的对 你真的有病~~~~ 还不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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