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轻信他人的话,十堰一男子将验证码提供给对方,结果银行卡内4000多元被转走。
今年40岁的男子杨某是郧西县人,目前在十堰城区工作。因最近急需用钱,他便想从网上贷款,以解燃眉之急。4月20日上午,杨某在网上选定一家公司准备贷款。在办理贷款手续的过程中,对方称需要验证码。杨某便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发给了对方。不久他收到转账4000多元的短信,此时杨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他马上到东岳路派出所报警求助。
值班民警得知杨某被骗的情况后,迅速查看了杨某提供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明细中显示4000多元通过跨行其他渠道消费到了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警在刑警大队的协助下,判断该款项到了一个基金账户。于是通过查询联系上晋中银行客服人员,发现该笔资金确实在银行电子账户余额中,在提现过程中,因为预留的手机号码显示地在北京,无法提现。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向晋中银行客服人员详细讲述案情,对方称唯一的办法就是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山西省晋中市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将该笔款项取出来,并称此笔款项暂时谁都动不了。
为确保此笔款项的安全,民警反复叮嘱杨某,骗子如要取款,需要验证码,千万不能将验证码再给别人。杨某表示不会再轻易将验证码给别人,并立即到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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