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 特约记者杨洪霞 通讯员彭方虎报道:“前几天村干部给我家送来了大米、油和棉衣,今天乡干部又给我送来了现金,真是太感谢了。”上月29日,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庵坪村4组82岁的困难村民杜耀金收到乡民政办工作人员送来的500元贫困户临时救助金后感激地说。这是该县加强兜底保障、助力精准扶贫的一个缩影。
大幅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从去年4月1日起,该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450元/月/人、2820元/年/人,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6000元/年/人、4800元/年/人;从去年10月1日起,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又分别提高至500元/月/人、3840元/年/人,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9600元/年/人、6000元/年/人。截至目前,该县共为4682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资金2000余万元,为11569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资金2500余万元,为6738名五保对象发放供养金3000余万元。
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扶持政策。该县通过资助社会救助对象参保参合、对农村五保对象实施定额门诊救助、为社会救助对象中的慢性病患者发放门诊医疗救助卡、提高城乡贫困群众住院治疗救助比例和封顶线等举措,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分散供养孤儿住院救助比例均达到100%。该县对低保五保等重点对象医疗救助按70%救助,将精准扶贫家庭中的四类重点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同时还将因病致贫对象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从6000至10000元大幅提高至5万元。目前,该县累计救助1356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650万元。
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政策。为统一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该县对农村低保对象按新政策新标准重新申报、审核、审批,实施按标施保。目前,该县正在进行二次提标扩面,将农村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未成年人作为重点,调整保障标准,根据测算实际应保尽保。在开展精准扶贫政策兜底临时救助工作中,该县成立由民政部门牵头,由人社、教育、卫计、残联等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部,为12450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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